申15:19a,16:16│《環球聖經譯本》
15:19a「你牛羣羊羣中所有雄性頭生的,你都要把它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的神;
16:16「一年三次,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你每一個男丁都要在耶和華揀選的地方,朝見耶和華你的神;他不可空手朝見耶和華。
與經結連 │解釋經文
十五章1節至十六章17節呼應第四誡「當守安息日」,這段經文可分三段:
A每七年一次免債與釋奴(15:1~18)
B每年獻頭生(15:19~23)
C一年三次守節(16:1~17)
第四誡「要恪守安息日」(5:12~15)的元素或精神包括:一、遵守神的吩咐(5:12);二、確認神的主權,包括時間(5:13~14a);三、使人得享安息(5:14b);四、蒙神賜福(5:15;創2:3a);五、分別為聖(創2:3b)等。十五章1節至十六章17節的三段經文出現不同的安息日元素或精神。
第一段(15:1~18)藉着免債或釋奴,使人得享安息,也經歷神賜福。詳參上一篇文章。
第二段(15:19~23)要求以色列人獻頭生,正提醒他們恩典從神而來,將從神而來的先獻給神,就是確認神主權。再者,條例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喫血,這也是確認神對生命的主權。
第三段(16:1~17)記載三大節期,要求以色列人每年三次(16:16)到神指定的地方守節(16:2、11、15,即日後的耶路撒冷)。假設一個以色列人的居所離耶路撒冷有兩週路程,他在亞筆月(16:1,即正月)上了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因為五十日後又要守七七節,他可能選擇先回家,整頓一下,然後又啟程上耶路撒冷。因此,爲了守這兩個節期,他花在守節及行程的時間為三十多日,再要加上要守住棚節八日及來回行程(28日),全年花在守這三大節期的時間為七十多日,約兩個半月。神的子民不是追求自己想做什麼,而是神要你做什麼。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無論在農業社會或商業社會,時間就是金錢。神的子民為守三大節期,花了不少時間,神這樣的要求對你運用時間有什麼提醒?
二、在什麼事上得知你在時間上確認神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