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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神不降禍的決定 - 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12月21日 神不降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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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道自建(廣東話版)

December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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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拿書 3:10

10 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神就改變心意,原先所說要降與他們的災難,他不降了。

在這一節中,神是兩個動詞的主語,第一個是「察看」。在原文中,「察看」這動詞是放在首先的位置,之後是一個直接受詞 (Direct object)「他們的行為」(What they did),及受詞短句(object clause)「他們離開惡道」(Turn from their evil way),這兩個元素強調了尼尼微人的改變,「察看」代表了神留心人的改變,在這裏耶和華留心的就是尼尼微人離開惡道。要注意的是,這裏沒有提及尼尼微人的禁食及披上麻衣等行為,所以很可能表達了神所關注的並不是這些外面的儀式,而是人在行為及態度上的改變。

第二個以神為主語的動詞是「後悔」。祂後悔的內容是「原先所說要降與他們的災難,他不降了」,在這裏值得注意的是,在第10節裏面出現的「惡」(‪‪‪‪‪‪רַע ‬‬‬‬‬‬),是與這裏的「災禍」( ‪‪‪‪‪‪רָעָה ‬‬‬‬‬‬)同一個字根,而這個字也在整個約拿書中出現了多次 (1:2, 7-8; 3:8, 10; 4:1, 2, 6),在某些情況下,它指到「道德上的邪惡」(在1:23:810中這字用來描述了尼尼微人民的邪惡)。同樣的詞也出現在 1:7 中,描述海上的風暴威脅到船員的生命,並且被翻譯為「災」。作者使用同一個詞來指道德上的罪和因不服從而造成的災難,可能是想傳達一個信息:惡行與災難是息息相關的。

另外,神在這裏表達了祂的後悔,在之前一日的資料中,也提及神的後悔的意思,在這裏就不重複了。有基督徒可能會問,神不是不會改變的嗎?為什麼他會後悔呢?這個也是不少舊約學者討論的題目。神在耶利米書 18:7-10 中宣告,如果一個國家被神宣告要毀滅,但後來卻遠離邪惡,祂將放棄祂打算降下的災難;相反地,如果一個神已經建立和栽種的國家,卻在神眼中行了惡,那麼神就會放棄祂打算賜下的祝福。這段經文解釋了神會根據人的行為而改變祂的思想。

反思問題:

  1. 在這節經文(約拿書3:10)中,神是主語,透過祂的兩個動詞,我們學到寶貴的功課:祂「察看」的是人在道德上的真實轉變,祂「著眼」的是生命的內在更新,而非僅僅儀式化的外在行為。這提醒我們,神重視心靈的深度,而非表面的形式。今天,你的哪些行為是神所看重的?回想昨日的決定或互動,哪些反映了內心的悔改與更新?要如何讓它們成為習慣?

  2. 第二個動詞「後悔」揭示神的屬性:祂一方面是永不改變的(瑪拉基書3:6),卻並非僵化不變;我們的真誠悔改,有機會引動神的迴應與憐憫。即使當人覺得自己「無藥可救」時,仍能轉向神,經歷這份恩典。我們的「改」與神的「改」,在愛中緊密相連。當你感到絕望時,如何抓住這連結?透過禱告承認軟弱,求神顯明祂的憐憫,讓你的悔改成為邀請祂動工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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