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就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约 18:11
我有时会带一把小折刀,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切苹果之类的小事。然而,在耶稣被捕的那晚,彼得带了一把刀来防身。
彼得预料到这是个致命的陷阱,就把刀藏在衣服里。当几位宗教领袖带着士兵来捉拿耶稣时,彼得拔出刀,砍掉了大祭司仆人的耳朵。耶稣看到彼得的暴力行为后,责备了他,医治了那个仆人的耳朵(路加福音22:51),并挑战彼得说:“(事实上,)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奇怪的是,在《路加福音》较早的经文中,耶稣似乎建议门徒随身带刀(路加福音22:36-38)。耶稣在那里,是否像保罗在《以弗所书》六章10-18节那样,以刀来比喻属灵争战的兵器呢?
尽管《路加福音》的那段经文有些模糊,但我们可以确定一件事:耶稣从不认可用暴力传播救恩的福音。耶稣顺服神的旨意,谦卑地牺牲自己,向众人显明了他的爱。
他也邀请我们如此去对待他人。
祷告
主耶稣,和平之君,请帮助我们顺服祢的旨意,以谦卑顺服的行动爱祢并服侍祢。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