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4:28)
人如何對待財物有三個層次:(1)以偷竊來取得;(2)以工作來取得;(3)以努力工作來取得,且將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大多數的基督徒生活在第二個層次。幾乎所有的屬世的文化力量都在促使人們生活在第二個層次。然而,在聖經裏,神堅定地要求他的百姓要活在第三個層次。《哥林多後書》9章8節說:“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
神爲什麼要祝福我們,使我們豐盛呢?是爲使我們有足夠的錢來生活,還能用有餘的去行各樣的善事,以此來減輕他人在靈性和身體上的痛苦。簡單地說,就是使我們夠用,使他人富足。
在這裏,問題的關鍵不是你賺了多少錢。大工業和高薪是我們這個時代存在的事實,這些並不意味着罪惡。罪惡的乃是我們受了欺騙,認爲當我們薪水是六位數時,我們也應該擁有六位數的生活方式。
神使我們成爲他恩典的管道。危險在於,我們認爲管道應該由黃金打造的。其實不然。銅管也能將那不可思議的富足帶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