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文:耶利米哀歌3章31-42、58-59節
主啊,祢申明瞭我的冤,祢救贖了我的命。—耶利米哀歌3章58節
來自倫敦的律師亞歷山大·麥克林(Alexander McLean)在接受採訪時談道:“有時我們一旦看到某些事,就再也無法視而不見。”他在18歲時前往烏干達,參與監獄及臨終關懷的工作。他在那裏看到無法視而不見的場景:一個老人無助地躺臥在廁所旁邊。麥克林照顧他五天,直到他去世。
這段經歷激發麥克林的熱忱,當他取得法律學位之後,便回到非洲去幫助被忽視的羣體。最終他創立正義捍衛者組織,為囚犯伸張正義、爭取權益。
有許多人的生活景況是我們一旦看見了,就無法視而不見的,只可惜我們都沒有看見。先知耶利米因國家遭難而哀嘆,訴說沒人看見他的痛苦。他哭喊:“所有過路的人啊!你們毫不在意嗎?你們要細查要觀看,有沒有痛苦像我所受的痛苦。”(耶利米哀歌1章12節,新譯本)
耶利米不僅為自己,也為所有受逼迫的人感到心碎。他反問道:“人把地上所有被囚的,都踐踏在腳下,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正直,⋯⋯主不都看見嗎?”(3章34-36節,同上)但他仍看到希望並且說:“主必不永遠丟棄人。”又說:“主啊,祢申明瞭我的冤,祢救贖了我的命。”(31、58節)
我們周遭有許多人常被忽視。那位救贖我們的上帝會賜給我們力量,讓我們看見並服事他們。
你身邊有哪些遭到忽視的人?
你要如何服事他們?
天父,請打開我的眼睛,讓我看見那些有需要的人,
並幫助我向他們彰顯祢的愛。
靈糧透視
在耶利米哀歌3章36節,“看”這個詞是希伯來文中很常見的詞語 raʼah,意為“看見”、“覺察”、“注意”。在創世記16章13節,“看”出現三次,描述夏甲逃離撒拉時,上帝看見並顧念她:“夏甲稱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上帝”,她說:‘我竟然在這裏看見了看顧我的上帝’”(當代譯本修訂版)。第14節說:“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名字的意思是“那位看顧人的永活者之井”。這位上帝“看見”一切,我們可以求祂幫助我們看見那些有需要的人。
作者: 簡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