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六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到我這裏來」似乎是關鍵。先前被耶穌定義為「不信」的人,雖然尋見了耶穌,知道耶穌出現的「時間」與「地點」,但他們卻沒有被耶穌稱為「到我這裏來」的人。
究竟何謂「到我這裏來」呢?究竟我們如何「到耶穌那裏去」?
首先,我們要知道,耶穌基督無處不在,他沒有一個指定的地方──這是那班狂熱粉絲的錯誤,不是耶穌身處的「時間」與「地點」問題。那麼,耶穌在哪裏?
聖經說:「做在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基督的身上。」我們不知道耶穌在哪裏,但我們可以肯定,耶穌總在困苦弱小的人羣之中,站在他們的身旁。因此,我們要「到耶穌那裏去」,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跟隨基督,走在世上困苦弱小的人羣之中。當我們服事那些最小的弟兄姊妹時,我們就是在「到耶穌那裏去」。
耶穌說:「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這句話不僅僅是對所有基督徒的應許。它更是主耶穌基督對世上每一個人的應許。耶穌沒有丟棄世上任何一個人──哪怕那個人沒有到那裏去,哪怕那個人不知道耶穌已經臨到他身旁。
默想:
你要就近耶穌基督的身旁嗎?嘗試就近困苦者的身旁,你或許會在那裏尋見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