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快樂與喜樂
葛庭墨

今日經文:約翰福音16章16-24

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翰福音16章2022節

一名少女在立法機關前面發言時,說:「我有權利得到快樂!」這可說是為每一個人發聲,這也是人類的呼求。甚至還有一位勵志大師說﹕「上帝要你快樂!」

真的嗎?追求快樂並沒有錯。但這種令人嚮往的心態會隨著我們環境的變化而起伏不定,而且在一個人的願望實現時,也可能會摧毀另一個人的快樂。

然而,耶穌指引我們嚮往更美好的事物。祂知道自己即將被釘在羅馬人的十字架上,承擔起全世界沉重的罪惡。但那時祂關心的卻是他的門徒,祂對他們說﹕「你們將要痛哭、哀號,世人倒要喜樂。」但祂也說﹕「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約翰福音16章20節)。接著,祂應許說:「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22節

這種喜樂遠遠超越願望實現帶給我們的美好感覺,它更是源於遵行我們天父的旨意。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章33節)。

快樂可能會隨著下一個不愉快的經歷而消失,但跟隨耶穌所帶來的喜樂,卻能在逆境中持續增長。


為什麼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最終會讓你不快樂?

快樂和喜樂有何不同?


親愛的天父,求祢教導我,

使我能分辨短暫的快樂與恆久的喜樂的區別。

靈糧透視

約翰福音裏有一段很重要的教導,那就是「樓房上的講論」(14-16章)。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讓門徒做好心理準備去面對祂的受難、復活、昇天以及再來。耶穌告訴門徒,他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16章20節)。在這番講論中,耶穌的教導有一個重點就是應許聖靈降臨,耶穌明確指出在祂離世後,要將聖靈賜給祂的百姓。這個應許最終在五旬節得以實現(參閱使徒行傳2章),也就是在耶穌昇天大約十天後,聖靈降臨並內住在基督徒的心裏。

作者: 柯貝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