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 繼承
陸明德

今日經文:加拉太書4章1-7

雖然那承受產業的是整個產業的主人,但在未成年的時候卻與奴隸毫無分別。—加拉太書4章1節,和合本修訂版

在雅芳的父母不幸因車禍喪生之後,雅芳繼承了一大筆的房地產投資組合。同時她還得知,原來她父母已經將這筆資產交付信託公司。目前她只能動用足夠支付大學學費的金額,而其餘的部分要等她年齡稍長一些才能動用。雅芳原本頗感失望,但後來她瞭解到父母的明智之處,他們的謹慎規劃讓她能在適當的時候一步步地繼承這筆龐大的遺產。

在加拉太書4章,保羅說明以色列人繼承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也是類似的情況。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是要賜福給他,而割禮就是立約的記號(參見創世記17章1-14節),但這記號並非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要等候將來一個後裔來實現這應許。以撒的出生預示未來會有一位聖子降生,贖回上帝的子民(加拉太書4章4-5節)。

以色列人像雅芳一樣,必須要等到「他父親預定的時候」(2節),才能承受全部的產業。他們想要立刻擁有的一切,等到上帝預定的時候,也就是耶穌受死、被埋葬、復活之時就能得到。此後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不再是罪的奴僕,而是上帝的兒女(7節)。上帝另立了新約,使我們得以來到祂面前,能稱祂為「阿爸,父!」(6節


若你承認耶穌是你的救主,

你為何不再是罪的奴僕,而是上帝的兒女?

知道上帝是你的天父,意味著什麼呢?


慈愛的天父,謝謝祢賜下祢的愛子,

來解決全人類罪的問題。

靈糧透視

加拉太書4章5節中,保羅提到的「兒子的名分」,乃翻譯自一個希臘文詞彙(huiothesia),在新約中只出現過五次(只有保羅使用過),其含意豐富。這個詞彙是一個由「兒子」(huios)和「安置」(thesia)組成的複合詞,意思是把一個孩子(在古時幾乎都是男孩)安置在一個沒有合適繼承人的家庭中,讓他獲得「兒子的名分」或說「嗣子的名分」(新譯本),而這個孩子將被賦予家庭成員所具備的特權、權利以及責任。雖然只有保羅提到獲得「兒子的名分」,但在約翰所寫的書信中,也體現出我們成為上帝家庭成員的概念:「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翰一書3章1-2節)

作者: 簡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