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忘記(許萬常)

人的忘記和記取跟愛的深淺成正比:愛得愈深,忘記愈難;愛得愈淺,忘記愈快。

多少不愛的人,我們瞬息即忘,甚至見面不識;多少愛過的人,終生難忘,多年後,夢裏還常相見。夢外的人會老,夢中的人不老;實現的美夢逐漸褪色,未曾實現的美夢常新。想像的愛比實際的愛更吸引人。

人的愛有多少就記取多少,有多深就記得多深。這個道理有聖經明證:婦人焉能忘記她喫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49:15

父母愛兒女很深,因此終生難忘;天父愛兒女更深,因此永恆不忘。天父對人的愛是銘記在心上,銘刻在掌上。

難過傷心時,我們也會忍不住地問道:“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我”。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上帝就是愛,愛是不忘記,永遠不忘記。

我們若是還記得,人雖然不在了,愛還在;我們若是忘記了,人雖然還在,愛已經不在了。愛是記得,上帝如此,人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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