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 捨己的跟隨
陳智衡

馬太福音十六章21-28

21從那時起,耶穌才向門徒明說,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天覆活。22彼得就拉着他,責備他說:「主啊,千萬不可如此!這事絕不可臨到你身上。」23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到我後邊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不體會神的心意,而是體會人的意思。」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喪失生命;凡為我喪失生命的,要得着生命。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與他的眾使者一起來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8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經歷死亡以前,必定看見人子來到他的國裏。」

馬太福音十六章21-28節中,耶穌向門徒預告自己的受難與復活。祂開始告訴門徒,自己必須到耶路撒冷,受長老、祭司長和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天覆活。聽到這消息後,彼得將耶穌拉到一旁,試圖勸阻祂,說:「主啊,千萬不可如此,這事絕不可臨到你身上!」。耶穌斥責彼得,稱他為「撒但」,說他只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

接着,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祂強調,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為耶穌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耶穌指出,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將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最後,祂提醒門徒,人子將帶着父的榮耀降臨,按各人的行為報應他們。

耶穌的呼召讓我們反思跟隨祂的真正代價。成為基督徒,就是要為信仰捨己,放下自己的意願,順服神的旨意。捨己並非一個輕鬆的決定,它意味着我們需要放棄自我中心的生活方式,讓神的教導和價值觀進入所有的抉擇。這是內心的改變,讓基督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

耶穌也說到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十字架也是救贖罪人的標記。耶穌的話語挑戰我們每一個人重新審視自己的生命目標和價值觀。今天我們常常追求自我保護、自我實現和世界上的成功。然而,耶穌挑戰我們,當有需要時,是否願意為別人需要緣故而捨己?這意味着爲了成全別人,甘願放下自私的慾望。這並不容易,因為捨己涉及到放棄自己的權利和舒適,選擇與受苦的基督同行。

背十字架不是一種消極的受苦,而是積極地跟隨基督。當我們選擇捨己跟隨祂,可能面對排斥、誤解和迫害,可是聖經教導我們就是要堅持走在祂的道路上。這份堅持不單可以改變我們的生命,也能影響他人,讓更多人因此而遇見基督。耶穌提醒我們,生命的真正價值是讓基督信仰成為我們生活的重要部分,而不是讓生活與信仰割離。

信仰反思:

背十字架可能帶來排斥或迫害,但耶穌提醒我們,生命的真正價值在於為祂而活。我們是否因害怕受苦或誤解而對信仰保持妥協?如何在困難中堅定地活出基督的教導,併成為他人的祝福?

耶穌問:「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我們是否過於追求世俗的成功和財富,而忽略了屬靈生命的成長?如何重新調整自己的價值觀,讓生命以基督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