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約一 2:10
我們如何知道在耶穌基督的光中行走是什麼樣子?在這封信中,約翰反覆提到兩件事,實際上是在問:我們相信耶穌是神嗎?我們是否愛周圍的人?在今天的經文中,約翰將這兩件事結合在一起,他寫道:「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換句話說,信耶穌就要活得像耶穌。
約翰再次使用光明與黑暗的意象解說,恨弟兄姐妹與耶穌的光明不符。實際上,缺乏對他人的愛,表明我們仍活在「黑暗中」。對仇恨的執著會讓我們在黑暗中迷失。然而,反過來也是一樣。我們越愛他人,就越像耶穌。約翰甚至聲稱,跟隨耶穌的人若愛弟兄姐妹,就「沒有絆跌的緣由」。住在我們裡面的神,衪的愛之光芒會引領我們去擁抱愛人如己的生活。
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 13:34-35)
禱告
神啊,我們希望耶穌之光在我們裡面,並藉著我們發出耀眼的光芒。請教導我們像耶穌那樣生活,並且去愛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