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约 8:12
今天我们所读的经文以耶稣的身份为中心。祂宣告说:「我是世界的光……」,这就像神的立约之名「我是自有永有的」(出 3:14)。耶稣在宣告祂是神,因为祂就是神。
但这里也蕴含著对所有跟随祂之人的影响。耶稣说,跟随祂的人 「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我们若诚实地面对自己,就会承认有很多时候我们会在信仰中跌跌绊绊。有时,我们故意选择犯罪。有时,我们没有做我们本可以做的善事。有时,我们还是会选择黑暗。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耶稣所说的,跟随祂的人「不在黑暗中走」这句话呢?
在此之前,以色列人一直被教导要遵守神的命令,献上某些祭物才能与神和好。但现在,耶稣重新将他们的义归因在自己身上。耶稣宣告的好消息是,人们不用再试图在神面前行义(而且总是失败),而是可以接受耶稣完美的生命—这世界的光,这是祂赐给我们的(林后 5:21)。因著神的恩典,所有跟随耶稣的人都拥有生命之光,不是因为他们做了什么,而是因著耶稣自己和祂所做的一切。哈利路亚!
祷告
感谢祢,耶稣,感谢祢的信实和为我们所做的牺牲。我们赞美祢,因著祢这生命之光,使得我们与神和好!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