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可福音十四43~52
43耶穌還在說話的時候,忽然十二使徒之一的猶大來了,還有一羣人帶着刀棒,從祭司長、文士和長老那裏跟他同來。44那出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親誰,誰就是。你們把他抓住,穩妥地帶走。」45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就跟他親吻。46他們就下手抓住他。47旁邊站着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隻耳朵。48耶穌迴應他們說:「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49我天天教導人,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並沒有抓我。但這是要應驗經上的話。」50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51有一個青年光着身子,只披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抓住他。52他卻丟下麻布,赤身逃走了。
根據經文,可十四44「吻」的原文是 φιλεω,但可十四45「親吻」的原文是 κατα-φιλέω。為什麼馬可前後要用兩個不同的字去表達一樣的意思?在 φιλεω 前面加上介詞 κατα(其一常見意思是「向着」),是否代表這吻是更用力,即前後是反映兩種不同的親吻方式?我們還可以問更多有關歷史重構的問題,因我們或許都希望能完全準確地重現歷史。然而,其實我們是不能完全地確定猶大親吻耶穌時的熱烈程度、心情、時間長短及身體部位的。原文 κατα-φιλέω 是否代表一種熱烈或親暱的吻,我們不能完全確定;究竟猶大親吻耶穌的身體部位是臉頰還是嘴脣,學者亦沒有一致的看法。
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猶大對耶穌的親吻絕非出於一份真摯的心。事實上,猶大親吻耶穌是聖經其中一個最虛僞的舉動。其實,親吻是當時猶太拉比(老師)與學生之間普遍的社交禮儀(參路七45),亦是人與人生離死別之際的深情表達(徒廿37)。故此,無論猶大的吻是哪一種吻,藉此舉動去出賣與他一同出生入死達三年之久的老師,就充份突顯他內心的陰險。相比其他福音書,馬可在此的記載其實是較為簡短的,例如在路加福音,當猶大親吻耶穌後,耶穌就曾問猶大:「猶大,你用親吻來出賣人子嗎?」(路廿二48)可見學生猶大藉親吻去出賣拉比耶穌的行動,實在是令老師耶穌感到非常悲傷及失望。畢竟在過去三年,猶大應該已經與耶穌建立了一段深厚的關係,見證了祂的慈愛及大能。代入耶穌的角度,我們彷彿可以聽見耶穌對猶大說:「你與我一起這麼久,近距離來認識我,體會我是如何地愛你,你竟然選擇了出賣我?」
然而,其實我們在舊約已經略為看見這種 “Kiss of Death” (「死亡之吻」)。例如在撒下廿8~10,大衛的將領約押就曾假意要親吻同僚亞瑪撒,表面是要展示善意,但實則卻是要在亞瑪撒沒有防備之下用刀刺死他。對比箴言廿七6:「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敵人的親吻卻是多餘」,或者我們可以說,約押的親吻不僅是多餘,更是極度陰險的行為!親吻本是一個對人獻上忠誠的舉動,故此,藉虛假的忠誠舉動去掩飾內心的奸計,其實可謂一個雙重陰險的計謀。為免自己在軍隊裏的權力和利益受威脅,約押漠視了大衛王對亞瑪撒的寬恕,以「死亡之吻」殺死亞瑪撒。面對這樣卑鄙的小人,大衛亦在臨終前(王上二5~6)囑咐所羅門王要按着智慧去對付他。按這敘事角度,約押的確死不足惜(王上二28~35)。
同樣地,儘管猶大並未親手以親吻殺害耶穌,但他出賣的對象卻是那位願意為他釘在十字架上的老師。儘管他的親吻或許不至於不可饒恕,但也許可被視為人類眾多得罪上帝行為中最為深重罪惡之一。
思想:
我們不是猶大,但他的悲情故事卻可以給我們警戒。你同意嗎?為什麼?
我們不是猶大,但我們的心也一樣可以充滿陰險(參耶十七9~10),你同意嗎︖耶穌的十架正在如何更新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