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 服苦工程
高銘謙

經文:王上九15~25

15所羅門王挑取服勞役的工人,為要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和基色。16先前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把城賜給他的女兒,就是所羅門的妻子,作為嫁妝。17所羅門建造基色、下伯‧和侖、18巴拉,和位於境內曠野的達莫。19所羅門建造一切的儲貨城、戰車城、戰馬城,以及他所想要建造的,在耶路撒冷、黎巴嫩和自己治理全國中的一切建設。20至於所有剩下的百姓,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21那些以色列人在當地不能滅盡的人,所羅門徵召他們剩下的後代作服勞役的奴僕,直到今日。22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而是作他的戰士、臣僕、官長、軍官、戰車長、騎兵長。

23這些是所羅門工程的五百五十個監工,他們在百姓中監管作工的人。

24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上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裏。那時,所羅門才建造米羅。

25所羅門每年三次在他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這樣,他完成了建殿。

九章15~25節是一個段落,以「為建造耶和華的殿」(‪לבנות את־בית יהוה‬)作開始(15節),以「他建畢那殿」(‪ושלם את־הבית‬)作結束(25節),似乎說明整段經文是討論建殿的過程。然而,當我們細節看當中的內容時,便明白當中涉及各式各樣的工程,以及對服苦的奴僕的描述,所以建殿的首尾呼應(1525節)並不表示這段落的內容涉及建殿,而是有可能說明所羅門重複了建殿的模式來進行其他工程,特別是在服苦的奴僕的運用上。

九章16節提到埃及王法老攻取基色,成為他女兒所羅門的妻的妝奩,這一種有關法老女兒的主題在九章24節也有重複,指出所羅門為她建築宮室,所羅門需要法老攻取基色,這似乎說明大衛與所羅門還沒有成功攻取基色,竟需要一位外邦的君王替他們效勞,在此看出所羅門的地位比較低,也看出這個「埃及元素」影響了所羅門的國度。九章19節提到所羅門建築兩樣東西,它們是積貨城,並屯車和馬兵的城,這兩樣東西反映了所羅門晚年所關注的兩方面,建築積貨城反映他關注金銀與財物的增多,建築屯車與馬兵城反映他關注馬匹的增多,兩樣分別對應「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及「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的吩咐(申十七16~17),說明所羅門違背了申命記對君王的要求。

九章24節突然又提到法老的女兒,與九章16節對應,同時也叫我們想起列王紀上三章1節中提到所羅門與埃及結盟,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七章8節也提到所羅門為所娶法老的女兒建造宮殿。我們可以把這些有關法老女兒的記載串聯在一起,便能明白所羅門與埃及的結盟涉及娶法老的女兒,所羅門要為法老女兒建築宮殿,而法老需要攻取基色作為妝奩。然而,這結盟的關係也反映出所羅門是比較弱的一方,因為法老的軍隊能深入以色列境內進行軍事行動,去攻取大衛和所羅門不能攻取的基色。

思想:

所羅門的晚年正走向下坡,違反了「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及「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的吩咐(申十七16~17)的同時,他的埃及妻子帶來的「埃及元素」正影響他的國家與自己。這種對生命漸漸的侵蝕,如何成為你生命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