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文字背後
陳韋安

約翰福音五47

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對於這班猶太人來說,摩西律法是死板不變的文字——當然,他們自己不這樣覺得。摩西的律法以書面形式存在,他們理解它為牢牢不變、明確定義的文件,彷彿它具有一個永遠封存的力量——其中沒有任何驚喜。在這些猶太人眼中,律法的解釋類似於對科學文本或歷史主題的解讀。對他們來說,聖經不僅是他們心目中彌賽亞的理想影像,更是他們自己的身份象徵。這種內在與外在的結合,似乎完美無缺,但實則全然沒有生命。

然而,摩西律法真正活着的部分,乃是它指向基督的那一面。當基督宣告解脫於僵硬文字的生命和愛的律法時,他們卻不相信。他們拒絕了基督,也就是在拒絕摩西律法的存在意義。他們不願被帶入永恆的生命旅程,卻一直冠冕堂皇地在文字上不斷驕傲地徘徊,自我感覺良好。

保羅教導我們,律法沒有被基督廢除,反而被祂完成。律法是通往基督的啓蒙導師,它的終點就是基督自己。基督昇華了律法,叫它從文字轉化為生命本身。這種對於文字的嚴苛堅持,反映了一種深層的靈性危機:當信仰僅僅停留在文字層面,而未能觸及自己的生命實質時,它就失去了引領生命的力量。

默想:

你是否也像那些猶太人一樣,固執於信仰的外在表面形式而忽略了其內在的生命力?你在聖經的文字中得見生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