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 異象六:飛行的書卷
麥耀光

撒迦利亞書五1-4

1我又舉目觀看,看哪,有一飛行的書卷。2他問我:「你看見甚麼?」我回答:「我看見一飛行的書卷,長二十肘,寬十肘。」3他對我說:「這就是向全地面發出的詛咒。凡偷竊的必按書卷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書卷那面的話除滅。4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把這書卷送出去,進入偷竊者的家和指着我名起假誓者的家,停留在他家裏,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

在異象六中,撒迦利亞察覺一飛行物體橫空飛過。天使問他看到甚麼?先知回答說:「我看見一卷飛行的書卷,長十公尺,寬五公尺」(2節,新譯本)。這飛行物體好像是一幅龐大的流動廣告板一樣,正因是一大片書卷,相信先知可以看到其中的內容。使者沒有如常問撒迦利亞是否明白上面所寫的,就直接告訴他,神即將會發出咒詛,並要除滅/毀滅那些干犯罪孽的人。

撒迦利亞熟悉甚麼是書卷。書卷通常由長條狀的皮革紙 (綿羊或公羊皮) 製成,讓人在其上書寫,並可以捲起來作儲存。作為祭司,他要向百姓宣讀神的話,教導百姓遵行摩西律法:「因為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他們將你的典章教導雅各,將你的律法教導以色列」(參申卅三9-10);而作為先知,撒迦利亞要傳講神的心意,以致百姓遵行上主的話,不偏左右。在異象中,這書卷靠己力在空中飛行,是表示書卷是依照上帝的指示飛行,當中的信息來自上帝,並且要在全地施行。

原來這書卷的信息是向全地發出咒詛︰凡是違背上帝誡命的,將要受咒詛 (3節)。書卷中特別指出三種在十誡中的罪行,就是第九條的「偷竊」 (3節;出廿15「不可偷盜」),以及第三和第九條的「指着我名起假誓」(4節)。而「指着我名起假誓」是包含了「不可妄稱耶和華…不可做假見證」(出廿716)。凡違背的,干犯者不單自己被除滅 (3節),甚或連累家人一同被毀滅 (4節)。相信百姓馬上聯想到亞乾的罪孽禍及全家 (參書七24)。

為何在這飛行的書卷中,只談及偷竊和起假誓兩個問題呢?偷竊是涉及人際間的財產;而「指着我名起假誓」,是干犯人與神的關係。摩西曾清楚說明:「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利十九12)。因所起的誓言是假的,就是做假見證陷害了鄰舍。這飛行的書卷不單在空中飛翔,更飛入並停留在百姓的家裏!學者指出,原文有「留宿一晚」的意思,其意是這書卷將會停留在這人的家中,直到完成使命。若這家觸犯了律法,咒詛必臨到他們,甚至「連房屋帶木頭和石頭都毀滅了」(4節)。

神期待歸回的以色列人,在重建聖殿的同時,生命也要重整。神期盼住在聖城的聖民,他們應是互相照顧,而不是互相奪取;他們是鄰舍,應彼此說實話,而不是互相說謊。百姓有履行摩西律法上的教導以及實踐神與他們列祖所立之聖約的責任。神的子民對他們的信仰是有宗教和倫理上的義務的。

思想:

只有4節的異象六說明了審判的嚴重性!保羅提醒信徒:「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這給你有甚麼啟迪?

異象六提醒我們︰凡違背上帝誡命的,將要受咒詛。試檢視自己的生命,若有地方沒有遵守神的誡命,禱告求主赦免 (約壹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