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 我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梁国权

经文:加拉太书二19-20

19我因律法而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上帝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20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原文第19节开始也有「因为」,表示保罗现在给予「断乎不是」(第17节)这答案的第二个论据(第19-20节。参新汉语第19节译注)。

了解这论据的关键是第19节。按和合本第19节共有两句。两句的主词都是「我」。一句的动词是「死」,一句的动词是「活」。第一句「我死了」有两个资料补述:「因律法」和「向律法」,意思是「我因律法死了」和「我向律法死了」。第二句「我活着」有一个资料补述:「向神」。意思是「我可以向神活着」。

「我因律法死了。」保罗为何因律法死呢?因为律法对所有没有完全遵行律的人的要求就是死。这样,保罗是如何死了的呢?答案在第20节(和合本)首句「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原文这句是第19节末句。参和修、新汉语)。信徒借着信与基督联合,被纳入在基督里,以致信徒在基督的死和复活上有份(罗六5),得以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保罗借着信与基督联合,有份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满足了律法对罪人的要求,所以说「我因律法死了」。而保罗「因律法死了」的同时,也「向律法死了」。「向律法死了」,表示律法从此对保罗再没有管束的能力,保罗也就脱离了律法的势力范围。(就如一个人死去,这个世界所有的事都跟他再无关系:楼市升跌、大国博奕、环境污染…)。

然而,保罗不再受律法管束,并不表示他从此无法无天「无王管」。他「因律法死了」,「向律法死了」的结果,就是下一句,「叫我可以向神活着」。保罗在罗马书七章1-4节举了一个例子说明这情况:「弟兄们,我对你们这些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知道律法约束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吗?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她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她就从丈夫的律法中解脱了。所以丈夫还活着,她若跟了别的男人,就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律法,虽然跟了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对律法也是死了,使你们归于另一位,就是归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为要使我们结果子给上帝。」

在第20节他继续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直译是「现在我不再活,而是基督在我里面活」。「我不再活」当然不是按字面解释(见下半节「并且如今我在肉身活着」)。「我」指从前的「旧我」,这个从前的我不再主宰我的人生,而是基督在我里面活。基督如何在我里面活?答案就是借着圣灵,基督活在我里面。不但「基督在我里面活」,「并且如今我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这位神的儿子,他爱我,为我舍己。

思想:

按第19-20节,一个因信称义的人,就是一个得以向神活着的人,一个让基督在他里面活的人,一个感激神儿子的爱和为他舍己的人。这样的人,虽然再没有律法管束,但他怎能是个犯罪的人?弟兄姊妹,你就是一个因信称义的人。但愿你也向神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