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 替罪的耶穌
魏馬文

今日經文:彼得前書3章1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按着肉體說,祂被治死;按着靈性說,祂復活了。—彼得前書3章18節

一名20歲的富家子弟與朋友飆車時,不慎撞死了一名路人。雖然他後來被判了3年徒刑,但有些人認為,出現在法庭受審,並繼而入獄服刑的那名男子,其實是肇事者花錢找來替他頂罪的人。這種花錢找人頂罪的做法,在某些國家時有所聞。

找人頂罪的做法,聽起來可恥且令人髮指,但兩千多年前耶穌也代替我們“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得前書3章18節)。做為上帝全然無罪的祭物,基督藉着一次獻上自己,使凡相信祂的人永遠聖潔(希伯來書10章10節)。基督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身體承擔了我們犯罪所應受的刑罰。現今有些人願意幫犯罪的人頂罪,是爲了賺錢,但基督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是因為祂甘願白白地為你我犧牲生命,好讓我們得着“盼望”(彼得前書3章1518節;約翰福音10章15節)。耶穌這麼做是爲了彌合我們和上帝之間的鴻溝。

唯有藉着耶穌替全人類受死,我們這些亟需拯救的罪人才能與這位慈愛的上帝建立關係,並能毫無阻礙地來到祂面前。願這寶貴的真理能使我們歡喜快樂,並得到安慰與信心。


基督為你受死的真理如何改變你的生命?

基督死在十字架上,

使你能來到上帝面前並得永生,

對你有何意義?


親愛的耶穌,謝謝禰替我受死,

使我能來到上帝面前。

靈糧透視

彼得前書3章13-14節,使徒彼得鼓勵基督徒即使為“行善”而受苦,仍要“行善”。基督徒不必害怕,只要相信上帝,並準備好為祂作見證。彼得提醒我們,耶穌遭遇不公受苦,為我們的罪而死,是“義的代替不義的”(18節),祂所獻的祭是一次性的,使凡接受祂為救主並悔改的人都能得到赦免。不過,我們得到救恩並不保證不會受苦,正如今天的閱讀經文和其他經節告訴我們,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約翰福音15章18節);“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20節)。保羅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3章12節

作者: 柯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