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祂使我得滿足
魏馬文

今日經文:創世記25章29-34

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對雅各說:“我累昏了……。”—創世記25章29-30

有個人收到總計上千美元的外賣,有大蝦、土耳其烤肉、生菜沙拉和其他餐點。但他並沒有開辦派對,而且他也沒有點這些大雜燴,這全是他六歲兒子訂的外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這位爸爸將自己的手機給兒子在睡前玩了一下,沒想到男孩竟用手機從好幾家餐廳訂購這些昂貴的菜餚。爸爸問躲在被子裏的兒子:“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六歲的孩子小聲回答說:“那時我肚子好餓。”男孩對食物的慾望與幼稚,導致代價高昂的後果。

以掃對食物的慾望讓他付出遠比上千美元更高昂的代價。創世記25章記載,以掃又累又餓地對弟弟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30節)。雅各向以掃要了長子的名分,以作為交換(31節)。那時,長子的名分代表以掃身為家中長子的特殊地位,不但能領受上帝應許的福分、雙份的產業,還能成為家族中屬靈的領袖。但以掃卻因對食物的慾望而放棄了,他“吃了喝了”,“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34節)。

當我們受到誘惑,渴望獲得某些事物時,千萬不要爲了滿足慾望而使我們犯下代價高昂的錯誤及罪行。讓我們向天父求助,因為只有祂才能使心裏飢餓的人“得飽美物”(詩篇107篇9節)。


你何時曾爲了滿足慾望

而付上高昂的代價?

為何只有上帝能滿足你最深的渴望?


親愛的上帝,

在我受到罪惡的誘惑時,

請幫助我記得自己的屬靈身份,

我是禰的兒女。

靈糧透視

在聖經時代中,長子與生俱來的權利,包括獨有的財產份額和屬靈的特權。長子有權獲得父親給予的雙份產業(申命記21章17節)。更重要的是,長子是家庭的一家之主,也是屬靈的領袖。即使一個父親有好幾個兒子,但家族的血統往往是由長子來維繫(參閱歷代志上7章1-4節)。就雅各和以掃而言,長子的名分將決定由誰承受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之約的祝福——承接土地、國家,以及延續那將來要降生的彌賽亞的血統。儘管雅各十分看重長子的名分,卻是用欺騙的手段竊取哥哥的福分(創世記27章35-36節),而以掃爲了立即滿足口腹之慾,願意放棄自己長子的特權。這表明他“輕看”屬靈的事(25章34節),從而使他喪失資格,無份於延續那將來要降生的彌賽亞的血統。聖經還說以掃“貪戀世俗”(希伯來書12章16節)。

作者: 沈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