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罗马书 12:1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事奉应该用什么的态度,神才会悦纳呢?保罗说既然是要回报上主的恩情,应该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我初中时每星期背诵这金句,当时还未读过利未记,也对旧约献祭的制度认识不多,但罗马书的收信人一定包括犹太裔的基督徒,当他们读到这一句时肯定会记得,自己年幼时第一次参加祭礼时的景象。那景象一定深刻难忘:亲眼目睹一头原来活生生的牲畜被祭司屠宰,鲜血淋漓,放血时祭司还要把血留下,到处洒血,洒在门口,洒在坛的四周。第一次看见这景象,他们当时心中一定在想,为什么要这样血肉模糊呢?后来他们明白了,这一方面代表罪的严重性,需要血的代价才能洗掉,但另一方面是代表神是轻慢不得的,献祭不是一个游戏,而是最严肃、最认真的一件事。
多年后突然听见使徒保罗劝你要「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你第一个反应肯定是震惊:「什么?我没听错吧?保罗叫我献自己的身体为祭物?把我自己的鲜血洒在周围?」然后你才留意到保罗是说「活」的祭物。你困惑了,祭物必须屠宰,祭坛洒满鲜血,又怎么可能是活的呢?最后保罗解释,如此「事奉」,是理所当然的。你才终于明白了,原来保罗说我们献上的祭物,就是一种事奉的态度,认真做好,全力以赴,全人投入的事奉态度。
思想:
请闭上眼睛,想象献祭的祭坛,刚刚你才亲眼见证几头牲畜在上面被屠宰,所以祭坛上鲜血淋漓。然后祭司说轮到你了,邀请你躺卧在祭坛上,告诉你躺卧后全身放松就可以了。他一边柔和的邀请你,一边在磨刀霍霍,准备好屠宰。你真的愿意被献上为祭吗?
即使不用被屠宰,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真的愿意把自己被献上为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