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列王記上二28~35
28雖然約押沒有擁護押沙龍,卻擁護了亞多尼雅;這消息傳到約押那裏,他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翹角。29有人告訴所羅門王:「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看哪,他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派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去,殺了他。」30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約押說:「王這樣吩咐:『你出來吧!』」他說:「不,我要死在這裏。」比拿雅就去回覆王,說:「約押這樣說,他這樣回答我。」31王對他說:「你可以照着他的話去做,殺了他,把他葬了,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在我和我的父家。32耶和華必使約押的血歸到他自己頭上,因為他擊殺兩個比他又公義又良善的人,就是尼珥的兒子以色列的元帥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猶大的元帥亞瑪撒,用刀殺了他們,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33這二人的血必歸到約押和他後裔頭上,直到永遠;惟有大衛和他的後裔,以及他的家與王位,必從耶和華那裏得平安,直到永遠。」34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擊殺約押,殺死他,把他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家裏。35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撒督祭司代替亞比亞他。
這一段交代所羅門如何處置約押。首先,二章28節以「那消息來到約押身上」(והשמעה באה עד־יואב)作開始,「消息」(שמועה)這字源自「聆聽」(שמע)一字,主要說明一些藉着聆聽而來的消息,而根據上文,我們可以推論這消息應該是指亞多尼雅被殺以及亞比亞他被流放的消息。這樣,約押爲了自救,「他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翹角」(28節),為何他會這樣?約押去到耶和華的會幕(聖所),抓着壇角,相信是與律法的記載有關,律法指出若有人誤殺,便可以逃往一個地方,以致他可以免死(出二十一12~14)。由於約押曾流了押尼珥(撒下三27)及亞瑪撒(撒下二十10)的血,大衛與所羅門也視之為流人血(王上二5~6、31~33),所以約押都是一位殺人犯。在亞多尼雅的個案中,他也與約押一樣抓住祭壇的角(王上一49),最後他可以不用被處死並由壇上下來(王上一53),這是因為他在某程度上不是流人血的人,根據律法(出二十一12~14),他可以免去死亡。可是在約押的個案中,因為他是殺人犯,流了無辜人的血,而他期望抓住祭壇的角,嘗試重複亞多尼雅所做的,期望可以得到如亞多尼雅一樣的免死,可是根據律法(出二十一12~14),他是一位不合法的個案,不合乎誤殺或其他的條件,所以他便要被處死。
事實上,列王紀上二章31~33節明確地指出約押要死,是爲了叫約押流無辜人的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清楚說明他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押尼珥及亞瑪撒,所羅門便吩咐比拿雅把他由祭壇捉下來治死,這是一項合乎律法要求的做法,目的就是不把約押流人血的罪歸到所羅門和其父家身上(31節),而是歸到約押身上(32~33節)。
所羅門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去將約押殺死,但同時把他安葬在曠野「在他的房子裏」(בביתו)(王上二34)。我們不太清楚這個約押的房子到底是那裏,但這裏似乎帶出與所羅門的家分開的意思,因為「房子」(בית)一字也可以翻譯作「家」,而這「房子」位於曠野,是遠離耶路撒冷及以色列國的地方,帶出了與所羅門的家有分別,不能混為一談的意思。由此看來,二章34節描述約押葬在曠野自己的房子中,有可能在指他的死與大衛家無關。
思想:
約押犯罪,必定承受犯罪而來的後果,就算他嘗試藉着支持亞多尼雅來改變這情況,但最終都會被處死。這對你來說有甚麼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