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說“認罪”(受教舌)

讀經:《詩》51 背誦: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幾年前,聽過這樣的事:一些家長認為孩子不應該讀《聖經》,因為《聖經》中有很多所謂“少兒不宜”內容。甚至還有人煞有介事地抗議說《聖經》在誨淫誨盜,說什麼有傷風化云云。

這真叫人啞然失笑。

《聖經》記載亂倫、通姦、殺戮、征伐等,不是大唱讚歌,而是深刻揭露人墮落犯罪的可怕後果。這就好比有人去見醫生,醫生說他病得很嚴重。結果這人因此拒絕繼續看病,反指責這個醫生說話難聽。如此實在荒唐、荒謬和荒誕!

其實,正因為《聖經》是聖靈感動人寫的,所以,以色列人才看到了先祖那麼多極不光彩的事。作為人都是罪人,都需要上帝的憐憫和拯救。大衛跟拔示巴通姦,又借刀殺人害死拔示巴的丈夫,也是大衛本人的大將烏利亞,就是典型例子。

從世俗之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大衛作王,讓手下為他賣命,在大將死後又娶寡婦養活其家人,應該不算大過,甚至會有人為他說話:堂堂帝王喜歡個把女人咋了?

但問題在於,有一位絕不容忍任何大罪、小罪的公義上帝。這位上帝把王位賜給大衛,是爲了讓大衛做一個好管家,而不是當耀武揚威的主子。大衛絕不可神器私用,不應霸佔別人妻子供自己淫樂,更不該挖坑讓大將掉下去送命。

大衛深知自己得罪了上帝,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才痛徹心扉地認罪悔改。他甚至把自己的犯罪和悔改寫成了詩歌,讓眾人傳唱。這確實是親手把自己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然而,釘在恥辱柱上的真是大衛嗎?不!後來替大衛的罪承受上帝烈怒審判的,是大衛的子孫主耶穌基督。天父掩面不看自己的獨生愛子,任耶穌成為人類罪孽的替罪羊。正因主為大衛的罪而死,大衛才藉認罪悔改而活。所以,《詩篇》51篇的“認罪”只是起點,而頂點是上帝的憐憫和赦免,終點是大衛重得救恩之樂。

26年前,剛受洗不久的我犯罪了,灰心泄氣到要“破罐子破摔”。當時,無法禱告,不願讀經,也不想見弟兄姊妹。不過,主日還是勉強自己去參加禮拜。結果,那次平生第一回在“啟應經文”部分讀到了:“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

那一刻,這話對我來說活了,天父似乎真從天上伸手抱住了憂傷痛悔的我。久久心潮起伏,淚流滿面、哽咽抽泣:不配如我,主竟不輕看,給我安慰,也給我出路!

默想:信仰是對接受的接受,也就是說上帝接受了你我,你我就憑着信心接受上帝已經接受了你我這一事實。

禱告:天父,認罪不是終點,更不是把我釘在恥辱柱上,而是從你得憐恤和蒙恩惠的開始。天父,我還常常犯罪和軟弱,求你大大憐恤我,加給我力量、信心和勇氣,因為不安、煩躁、罪疚折磨我好苦。主,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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