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 個人到羣體的轉化
李文耀

經文:羅馬書 十二1-11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每一位說: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的信心來衡量,看得合乎中道。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有一樣的用處。5這樣,我們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互相聯絡作肢體。6按著所得的恩典,我們各有不同的恩賜:或說預言,要按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7或服事的,要專一服事;或教導的,要專一教導;8或勸勉的,要專一勸勉;施捨的,要誠實;治理的,要殷勤;憐憫人的,要樂意。9愛,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10愛弟兄,要相親相愛;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1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侍主。

耶穌基督的救贖促成了和平,而和平是從和好的關係開展出來的。哪裏有和好的關係,那裏就有和平。於是,基督的救贖必然通過一個特定的羣體(即教會)去展現。和好從一個人的內心開始,然後再伸展到人與人、人與其他受造物的關係上。和好、和平是不能通過一個人就可以充份展現出來的。只有個人與上帝和好,那會是怎樣的和好?假如和平只是心靈上的一個經歷,從來沒有在人間出現過,這樣又有甚麼值得我們去追求呢?

和好、和平先從個人轉化開始。在罪的權勢下,人的心靈與身體很多時候都處於交戰的狀態,內心順服上帝的律,肉體卻順服罪的律(羅七25)。心靈的意願與肉體的私慾不和,是罪在人身上掌權的一個結果。現在,人可以憑著基督的救贖與聖靈的臨在從罪得到釋放,從此不再因著體貼肉體與上帝為敵,反倒因體貼聖靈見證自己是上帝的兒女,得享生命與和平(羅八616)。於是,保羅以上帝的慈悲勸勉每一個信主的人,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同時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耶穌基督的救贖帶來整個人的轉變,身心靈都願意順從上帝的旨意,獻給上帝作義的工具。這樣的人生必如馨香的祭蒙上帝悅納。和好、和平先從個人轉化開始。在基督裏的人能夠在思想與肉體一致及心靈與上帝親近之下享受到真正的和平、安息。

隨著主裏面每個人都經歷身心靈的轉化,和好、和平的狀態進一步延伸到羣體裏去。在這個特定的羣體裏,每個人都會看自己是整體的一份子:「這樣,我們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 值得注意的是,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聖靈亦只有一個,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弗四4-6)。在罪的權勢裏面的人是分離和有隔膜的,因為每個人都為自己而活。耶穌基督來到世間卻把人與人之間的隔閡、冤仇廢掉了,從此每個人都願意與其他人凝聚在一起,合而爲一。這就是和平的福音,從十字架那裏傳出來(弗二14-16)。基督的救贖把不同的人聯絡起來,形成一個身體,從此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為奴的或自主的,男的或女的(加三28)。在這個身體之內,每一個人都不能把自己看得太過高(羅十二3),為什麼?因為「人人偏離正路,一同走向敗壞。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2)

敗壞是我們的本相,在上帝面前人沒有可誇之處。在因信稱義底下,每個人都是同樣蒙受上帝的恩惠,無分彼此。除此之外,每個人都從聖靈領受了不同的恩賜:「或說預言,要按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服事的,要專一服事;或教導的,要專一教導;或勸勉的,要專一勸勉;施捨的,要誠實;治理的,要殷勤;憐憫人的,要樂意。」(羅十二6-8) 於是,每個人在基督的身體內都找到自身的位置和存在的價值。無論一個人的出身與社會地位如何,來到基督的身體內都成為同一樣的人,所有人都一樣領受上帝赦罪的恩典,一樣領受從聖靈而來的恩賜。基於這個認知,每一個在主裏的人都懂得彼此尊重和互相珍惜,不會把自己看得太高,也不會把自己看得過低。每個人都在愛中與他者在一起及為他者而活(being-with-each-other and being-for-each-other)。如此,一個和平的羣體就在地上建立起來。

默想:

和平的福音如何在個人及至羣體身上落實出來?教會羣體與社會上其他的羣體在性質上有何分別?教會在世界上應怎樣去傳講基督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