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 我是他们的产业
高铭谦

经文:以西结书四十四28-31

28「祭司必有产业,我就是他们的产业。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就是他们的基业。29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祭物都归他们。30各样上好的初熟之物和所献的供物,都要归祭司。你们也要将最先的面团给祭司;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31无论是鸟是兽,凡自然死去的,或是被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民数记十八章20-24节说明祭司与利未人不可在以色列的境内有任何的产业,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分,是他们的产业,成为他们收取十分之一的依据。以西结书四十四章28-31节跟随了这种理解,指出祭司不可在以色列当中有他们的产业,因为耶和华便是他们的产业。到底我们应如何理解?

对于以色列的产业的理解,主要是针对十二支派所获取的土地(书十四1-5),这是他们祖宗所分得的地界,表面上是借着军事行动来获取,但实际上是耶和华给予他们有产业,这样,产业是礼物,成就了神对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赐下迦南地作得地为业之地。产业的作用除了是神的礼物之外,更是十二支派的经济来源,他们在所得的地业上耕种,吃土地的出产,享用神所赐的恩典,这样,产业同时也是日用饮食得供应的场所,由此得到神的赐福。

然而,在十二支派获取土地的同时,利未支派却不可以有任何地业,他们只能散居在利未城及十二支派当中,他们在以色列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是他们的分,代表他们是直接由神那里得到供应,借着十分之一的奉献,或是赎罪祭与赎愆祭的祭肉、初熟之物及所献的供物(29-30节),他们便得到从神而来的供应,这便是耶和华作为他们产业的意思。

耶和华是祭司与利未人的分,与十二支派所获取的地业不同。十二支派的地业有可能因为战争而被夺去,但耶和华是利未人的分,代表在任何情况之下,他们的分也不能被夺去。表面上,十二支派的地业比较实际,耶和华作为产业却比较抽象,但往往不能被夺去的,就是肉眼所不能见的。

思想:

耶和华是我们的产业,是我们杯中的分(诗十六篇),祂的供应有时,祂的恩典无限,认定神是我们产业的人,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