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 中部的圣地

经文:以西结书四十八1-29

1众支派的名字如下:从北边尽头,由希特伦往哈马口,到大马士革地界上的哈萨‧以难。北边靠着哈马地,从东到西是但的一份。2靠着但的地界,从东到西,是亚设的一份。3靠着亚设的地界,从东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份。4靠着拿弗他利的地界,从东到西,是玛拿西的一份。5靠着玛拿西的地界,从东到西,是以法莲的一份。6靠着以法莲的地界,从东到西,是吕便的一份。7靠着吕便的地界,从东到西,是犹大的一份。8靠着犹大的地界,从东到西,必有你们所当献的圣地,宽二万五千肘;长短与各族从东到西所分的地相同,圣所当在其中。9你们献给耶和华的圣地要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10这圣地要归祭司,北长二万五千肘,西宽一万肘,东宽一万肘,南长二万五千肘。耶和华的圣所当在其中。11这地要归撒督的子孙中成为圣的祭司,他们谨守我所吩咐的;当以色列人走迷的时候,他们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12在圣地中要特别保留一份归他们,为至圣,紧邻着利未人的地界。13利未人所得的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与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长二万五千肘,宽一万肘。14这地不可卖,不可换;这上好的部分不可转让给别人,因为它归耶和华为圣。15剩下的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五千肘,要作公用,为造城、盖房、空地之用;城要在中间。16以下是城的大小: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东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17城要有空地,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东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18靠着圣地并排剩余的,东长一万肘,西长一万肘;它与圣地并排,其中所出产的要作城内工人的食物。19以色列支派中所有在城内做工的,都要耕种这地。20你们要将整块四方的圣地,长二万五千肘,宽二万五千肘,连同城的用地都献作圣地。21圣地和城的用地两边剩余的要归给王。地的东边,南北二万五千肘,东至东界;西边,南北二万五千肘,西至西界;靠着各支派所分的地,都要归给王。圣地和殿的圣所要在其中。22利未人的地与城的用地都在王的地中间,犹大边界和便雅悯边界之间,要归给王。23论到其余的支派,从东到西,是便雅悯的一份。24靠着便雅悯的地界,从东到西,是西缅的一份。25靠着西缅的地界,从东到西,是以萨迦的一份。26靠着以萨迦的地界,从东到西,是西布伦的一份。27靠着西布伦的地界,从东到西,是迦得的一份。28靠着迦得南边的地界,界限从他玛到加低斯的米利巴水,经埃及溪谷,直到大海。29这就是你们要抽签分给以色列支派为业之地,是他们各支派所得的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在以西结的异象中,以色列十二支派要重新划地界,不再是约书亚记所提到的分地清单,而是平均地由东到西划地界,北方由但到犹大,一共七个支派,有七份面积一样由东到西的地界(结四十八1-7);南方由便雅悯到迦得,一共五个支派,有五份面积一样由东到西的地界(结四十八23-29);而北方及南方中间有一些地属于圣地,属于祭司与利未人(结四十八8-14),我们称之为中部的圣地。

本来在约书亚记的分地中,祭司与利未人不会获得任何土地,他们只能住在利未城中,或是在耶路撒冷的某些地方,可是以西结的分地安排改变了这个设定,把最靠近耶路撒冷圣殿的范围划分一些地方,称为圣地,可以让祭司与利未人居住。然而,圣地的观念并不是以西结书自创的,而是来自利未记的条例,说明以色列民可以把自己的土地分别为圣献给神,成为永献的地,归耶和华为圣,就算到了禧年,也不能取回自己的土地,因为这是永献的圣地(利二十七16-25)。这样,土地上所有的出产都要归神为圣(不再只奉上初熟的果子及十分之一而已)。以西结书采用了利未记有关圣地的观念,应用在祭司与利未人的土地之上。

「这地不可卖,不可换,这上好的部分不可转让给别人,因为它归耶和华为圣」(14节)这一句,说明了归耶和华为圣的意思,这三个「不可」,说明土地的所有权完完全全给神,这种完整性就是神圣的想象。在耶和华的永恒神圣中,没有任何玷污与凡俗,所有东西都是属神的,在祂的神圣中没有一样东西是不属于祂的,「不可卖」、「不可换」及「不可转让」,正正说明神圣的领域不能任由人去出卖、交换及转让,没有任何东西或地上任何价值,足以交换神的神圣,神圣是完全的,是不足以兑换的。

这样,中部圣地的宣认,代表了神圣的本质,三个「不可」的吩咐,说明神圣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人休想以自己的方式来贿买神圣。十二支派的分地都以中部的圣地为中心,一个又一个地贴着,由中部的圣地延伸出去,每一个都扣定另一个,全都扣在中部的圣地之上,亦即是扣在「归耶和华为圣」的圣地之上。这样的分地,活现了以色列民作为神圣子民的本相。

思想:

我们也扣在神圣的同在里吗?不出卖、不交换、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