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 可以永遠作「小孩」,不作「成人」嗎?
葉應霖

經文:可十13~16可九33~37

13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就責備那些人。 14 耶穌看見就很生氣,對門徒說:「讓小孩到我這裏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接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絕不能進去。」16 於是他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可十13~16

33 他們來到迦百農。耶穌在屋裏問門徒說:「你們在路上議論的是什麼?」34 門徒不作聲,因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最大。 35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使徒來,說:「若有人願意為首,他要作眾人之後,作眾人的用人。」36 於是耶穌領一個小孩過來,讓他站在門徒當中,又抱起他來,對他們說: 37 「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凡接納我的,不是接納我,而是接納那差我來的。」(可九33~37

馬可福音十章2~31節連續記載了三個與信徒生活有關的段落。第一段是人怎樣處理婚姻及休妻(十2~12),第二段是怎樣處理小孩子(十13~16),第三段則是怎樣處理錢財(十17~31)。另一方面,小孩子在這第二段經文裏的功能,亦與前面另一段馬可提及小孩子的段落(可九33~37)很不一樣。在前面那一段,小孩子是無權無勢卑下人仕的象徵,當門徒爭論誰為大,耶穌卻抱起那最弱小的去顛覆門徒事奉的心態,換句話說,小孩子是門徒的接待對象。但在這段經文,小孩子卻是進入上帝國的謙卑榜樣,是門徒要學習的對象,即他們自己要成為小孩子。

根據今日的經文段落,當一些父母嘗試帶他們的小孩子來到耶穌面前,門徒就責備他們(可十13)。其實門徒也不是第一次在監管誰能與耶穌扯上關係的了,就在馬可福音九章38~41節,門徒就曾嘗試禁止其他人奉耶穌的名趕鬼。經文沒有解釋門徒為什麼要責備那些人,亦沒有指出那些人為何要耶穌去摸他們的小孩子,但從耶穌對門徒「很生氣」的反應可見,這些父母的動機其實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事實上,耶穌及後既以小孩為接受上帝國之人的榜樣,並為他們按手祝福,故此,我們不用猜測他們是帶著「迷信」的心來見耶穌。事實上,觸摸耶穌的身體或祂的衣裳來得福氣,在當時是十分普遍的(可五25~34)。

這樣,門徒責備小孩子的原因,就似乎純粹是他們覺得小孩子微不足道,不值得耶穌花時間在他們身上。相比成年人,小孩子一般的智力較低,又沒有經濟能力,亦未到年齡可成為主的門徒,將時間花在小孩身上,是沒有效益的,是不合常理的,是浪費時間的。但耶穌卻視他們為配受上帝國的人。為什麼呢?其實,那些小孩從未發言或作出任何積極尋求耶穌的行動,若硬要說所有小朋友都是天真無邪及謙卑,似乎有可能是我們的主觀導入。或者,這幾位小孩有的,就是一份全然倚靠及信任的心吧?他們既信任父母的引導,亦信任耶穌的祝福,他們不像可十2~13的成年人,懂得以人的誡命去取代上帝的心意;他們也不像可十17~31裏的財主,懂得為自己作出很多打算。那些小孩不懂。他們只懂任上帝「擺佈」。他們是配入上帝國的人。

思想:

  1. 你覺得自己像耶穌祝福的「小孩」嗎?為什麼?
  2. 隨著信主年日漸長,你認為一般信徒是越來越變得像「成人」還是「小孩」?為什麼?你覺得有什麼秘訣可以繼續作「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