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喫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喫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2-23)
這裏的經文是保羅在講基督徒享有的“倫理”。這不是說基督徒只要自以為可行的就可以去做,而是要先來到上帝的面前求問;這和他說的“我凡事都可行”(參《林前》6:12)是一樣的,不是說基督徒行事為人沒有道德底線,而是說人在基督裏的自由,在信心裏的盼望,在愛心裏的良善。
保羅也在這裏講基督徒應有的“體統”。我們作什麼事情都要合適、合宜,方合聖徒的體統(參《弗》5:3)。即使我們自認有信心,是在行善舉、是在做好事,也要持守愛的原則,給與自己見解相異的、信心軟弱的人留下生存的空間。
同時,在這裏保羅也講基督徒該有的“次序”。他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其實最要緊的就是上帝與人的次序,最要緊的就是先領受從上帝而來的信心,千萬不要在疑惑中行事。
禱告:主啊,願我留意信心軟弱的弟兄姊妹,擔待他們的難處,不要因自己的堅強絆倒了他們;主啊,願我不要拘泥於枝節卻忽略了大體,那就是你要的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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