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 塗抹過犯
潘愷蘭

今日經文:約翰福音8章11節

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章11節

在50年代,有一位單親媽媽找了一份工作養活家人,那是一份打字工作。唯一的問題是她並不是一個很好的打字員,經常都打錯字,於是她想方設法要掩蓋錯誤,最終她發明了塗改液(或稱為立可白),一種可以掩蓋錯字的白色液體。只要將塗改液塗抹在打錯字的地方,等到幹了之後,就可以在上面重新打字,像未曾出錯一樣。

耶穌以一種無與倫比的方式來處理我們的罪──不是掩蓋,而是完全的赦免。在約翰福音8章的開頭,提到了一個因通姦而被捉拿的女人(3-4節),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那時,文士和法利賽人要看耶穌如何對待這名犯罪的婦女。當時的律法規定,這女人應該被人用石頭砸死。但耶穌並沒有按照律法的規定處理這犯罪的女人,祂只是提醒大家,所有人都犯了罪(參閱羅馬書3章23節),並且宣佈,凡是未曾犯罪的人就可以“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8章7節)。結果,沒有人敢用石頭砸這名婦女。

耶穌給了這名婦女一個新的開始,不定她的罪,並囑咐她:“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1節)。耶穌赦免了她,塗抹她的過犯,要她以新的方式生活。因着耶穌的恩典,我們也可以用這樣的方式重新開始!


耶穌和祂的赦免如何在你的生命中

寫下新的一頁?

這將如何幫助你對待犯了罪的人?


耶穌,感謝禰洗淨我的罪,

求禰幫助我,能倚靠禰活出更新的生命。

靈糧透視

在約翰福音第7章,我們看到耶穌在加利利教導眾人,並醫治各種病症,而不願意去猶太地區,因為那裏的“猶太人想要殺祂”(1節)。無論是出於恐懼、嫉妒還是其他原因,這些猶太人都希望能除滅耶穌。然而當住棚節臨近時,耶穌卻前往猶太地區的耶路撒冷過節(為期一週)。在節期當中,猶太領袖企圖逮捕耶穌(3043-44節)。節期結束後,耶穌沒有動身回家,而是留在猶太地區(7章52節-8章1節)。後來,當耶穌在聖殿裏向眾人講道的時候,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女人(8章3-8節),他們本想借此設下圈套來控告耶穌,但最後他們的計劃全然失敗(9節)。

作者: 柯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