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12:4~5、7│《環球聖經譯本》
4亞伯蘭就照耶和華吩咐他的去了;羅得和他同去。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七十五歲。
5亞伯蘭帶着妻子莎萊和侄兒羅得,連同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一切財物和所獲得的奴僕,一同出來,往迦南地去。他們來到了迦南地。
7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片土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祭壇。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亞伯蘭的行動包含兩方面,一是遵命來到迦南地,二是在所到之地都築壇獻祭,求告耶和華的名。
一、順服的第一步:前往迦南地。第5節,亞伯蘭與妻子莎萊、侄兒羅得,以及在哈蘭獲得的財物、人口,都帶往迦南地。並且從北到南依次來到示劍、伯特利及南地。哈蘭再好,積蓄的財物人口再多,終究不是神給他的應許之地。惟獨等到亞伯蘭來到示劍,摩利的橡樹那裏,耶和華才向亞伯蘭顯現,並應許說︰「我要把這片土地賜給你的後裔」(7節)。這句話對亞伯蘭格外有意義,那時他無地、無子,而且前一章說莎萊「不能生育,沒有孩子」(11:30),但是耶和華應許要把這兩樣都賜給他。
二、順服的重點:見證主的名。「示劍」(6節)的意思是「肩脊」,地點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在耶路撒冷以北約六十公里,是亞伯蘭到迦南地停留的第一站。那裏有迦南人居住,且有摩利的橡樹,可能是迦南人拜偶像的地方。這是聖經首次講到亞伯蘭遇到迦南人,開始接觸他們的文化,尤其是惡名昭彰的生殖崇拜,包括拜巴力與亞舍拉等神明。這也說明,為何亞伯蘭在所到之處,都會築壇獻祭,求告主名。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真信仰的表徵,首要是順服主命,離開舒適圈,勇敢踏出第一步。其次,在異教充斥之地,高舉主名,見證獨一真神的信仰。你在這兩面有什麼地方要進步?
二、亞伯蘭在所到之處,都築壇獻祭,見證主的名。你在家庭、職場等地方,能否「築壇」見證信仰?你會如何讓人認識你所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