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 珍珠和猪
梁家麟

经文:马太福音七6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面前,恐怕它们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

在解说这节奇怪的经文以先,我们处理前面提过登山宝训的中心信息所衍生的问题。

有人或有困扰:基督教不是宣告上帝对人无条件的赦免和拯救吗?怎么耶稣的说法好像是我们先做甚么,上帝才相应做甚么?真要这样,救恩便是一个交换,藉我们的善行换取回来的,再也不是无条件的了。因为我们善待了别人,上帝才善待我们?这跟因信称义的道理是否相冲突呢?

答案是,耶稣的道理跟因信称义没有冲突,因为祂是对那些已经领受了上帝的恩典的人说的。没错,先是上帝向人白白施恩,人作为蒙恩者,上帝方再向人施恩;但蒙了上帝恩典的人是否向人施恩,却成了上帝是否继续向他施恩的一个决定性条件。就上帝先向人无条件施恩而言,「因信称义」是鐡般确实的道理;但受恩者对待别人的态度,却影响上帝接续对待他的态度,耶稣的教训乃是针对这个环节。

马太福音十八章记载了耶稣一个比喻,正好是这个道理的最佳阐述。

先是彼得进前来问耶稣,若是有弟兄得罪他,该饶恕这人多少次呢?七次是否足够?平心而论,彼得说七次已经是够夸张的说法,但耶稣的回答更为夸张:「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2)七十个七次不是四百九十次,而是指无数次。我们对别人的容忍和接纳,是没有止境的无数次,正如上帝对我们的包容接纳是没有上限一样。

信主这么多年,我得罪上帝的次数远远不止四百九十次,上帝仍然给我悔改归回的机会。因此,我们对待人的态度便应是这样,无止境地包容和接纳他们的犯错甚至是对个人的冒犯。我们期待上帝如何待我们,便得照样对待别人。

接着耶稣便说了太十八23~35的比喻。故事里,首先是国王无条件地向仆人施恩,豁免他的所有债项,这是个白白的恩典。但当仆人在领受恩典后,拒绝向欠他债项的人施恩的时候,国王便收回之前所应许施与的恩惠。要是国王首先豁免仆人一千万两的债项,而仆人竟然连欠他十两银子的人的债项亦不肯松手时,国王便无法容忍此般刻薄寡恩的人了。「你不应当怜悯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这个诘责正好是前面耶稣基督的教训所在,一个领受了怜恤的人,自应对身边的人施以怜恤。

先是上帝对人施恩,而这是白白的恩典。但领受了恩典的人却得在以后对别人施恩,否则便不能期望继续获得上帝的恩典。首先的恩典是白白的,但继后的恩典却仅施与愿意向人施恩的人。所以,我们愿意上帝如何继续善待我们,便当以相同的态度善待别人。

在生活里,我们常常会碰到一些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像比喻中的仆人一样,别人对他们施恩,他们视为理所当然,不仅没有心怀感激,有时还会反过来咬施恩者一口。他们所领受的恩典(grace),没有对他们的生命带来改变,他们没有因此变为有恩慈(gracious)的人。对这样的人施恩,不啻是一种浪费。

这岂不就是耶稣在七章6节所说的比喻吗?「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面前,恐怕牠们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有些人是不值得向他们施恩的,因为他们不会将恩典看为恩典,却只会轻贱之,将之践踏在地,并且还会对施恩者不利,恩将仇报。要是我们在领受了上帝的恩典后,生命没有改变,没有成为知恩、感恩、报恩、施恩的人,我们便与狗和猪毫无分别。耶稣说:不值得将好东西给像狗和猪的这般人。

对受恩者要求向人施恩,跟因信称义的道理并不冲突。

反省应用:我们因为领受了恩典,而成为有恩慈的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