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 提供庇護
韋陌格

今日經文:路得記3章1-9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路得記3章9節

菲爾與珊蒂聽聞兒童難民的遭遇,深受感動,決定用愛心收養兩個兒童難民,讓他們成為家中一員。到機場接了這兩個孩子之後,他們緊張地開車回家,一路上沉默不語。心想:我們準備好了嗎?他們的文化、語言或信仰和孩子們的都不一樣,但是他們將庇護這些應被珍視的孩子們。

路得的經歷讓波阿斯深受感動。波阿斯聽聞路得為陪伴拿俄米而離開自己的本族,所以當路得來到波阿斯的田裏拾取麥穗時,波阿斯為她祝福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路得記2章12節

在某一個夜晚,當波阿斯睡在田間時,被躺在腳邊的路得驚擾,便問道:“你是誰?”於是,路得提醒波阿斯曾經給予的祝福,便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3章9節

希伯來文的“衣襟”與“翅膀”是同一個字。波阿斯庇護路得,娶她為妻,而他們的曾孫大衛在頌讚以色列的上帝時,正好呼應了他們的故事,他同樣提到了庇護。大衛稱頌道:“上帝啊,禰的慈愛何其寶貴!世人投靠在禰翅膀的蔭下。”(詩篇36篇7節


何時曾有人庇護你,當時你有什麼感受?

你可以用何種方式為別人提供庇護?


天父,我在禰裏面得庇護。

求禰使用我,讓別人也能得到這樣的庇護。

靈糧透視

在路得記中,被譯為“至近的親屬”的希伯來詞是一個關鍵詞彙,也被譯為“有買贖權的近親”(新譯本)或“有贖回權的近親”(中文標準譯本),並以多種形式出現了二十多次。這個詞彙第一次出現在2章20節,拿俄米以此來描述波阿斯:“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和合本);“這個人是我們的親人,有買贖權的一位近親”(新譯本)。新國際版英文聖經的註釋,為這個詞做了很好的解釋:“這是一個法律術語,用來指這人有義務救贖處於極端困難中的親屬(參閱利未記25章25-55節)。”特別值得留意的是,上帝成為人的樣式——耶穌——來到世上,是爲了拯救世人,讓所有信靠祂的人脫離最大的困境,也就是罪惡。馬太福音1章5節指出,從族譜來看,我們的救贖主耶穌是波阿斯和路得的後裔。

作者: 簡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