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 人生目標
黃嘉仁

今日經文:提摩太後書1章1-5

想到你心裏無僞之信,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妮基心裏的。—提摩太後書1章5節

年邁的漢德經常哀嘆:“我覺得自己很沒用。老伴早就走了,現在我退休了,孩子們都為自己的家庭忙碌,我常常一整個下午都沒事做,只能盯着天花板發呆。”他常告訴女兒說:“我老了,人生也很圓滿,現在我沒什麼目標了,上帝隨時都可以將我接走。”

然而,某個下午,漢德與鄰居的一段對話改變了他的想法。漢德說:“我的鄰居跟他的孩子之間有些狀況,我就為他禱告。後來,我跟他分享福音,這讓我發現自己的人生還是有目標的!只要還有人不認識耶穌,我就必須把這位救主介紹給他們。”

接下來,漢德每天和這位鄰居碰面,跟他分享信仰,後來對方的生命得到了改變。在提摩太後書第1章,使徒保羅提到上帝藉着兩位姐妹改變了一個人的生命,也就是保羅年輕的同工提摩太。提摩太的外祖母羅以和母親友妮基,將她們的“無僞之信”傳給了提摩太(5節)。年輕的提摩太透過普通家庭的日常生活,學到了何謂真誠的信仰,使他成為耶穌忠心的門徒,並最終成為以弗所教會的領袖。

無論我們的年齡多大、背景或境遇如何,我們的人生都有一個目標,那就是告訴別人有關耶穌的事。


現在你能鼓勵誰來信靠耶穌?

你可以為哪些傳福音的機會來禱告?


親愛的耶穌,求禰開我的眼目,

看到哪些人需要禰的愛。

求禰賜下機會,讓我能與他們分享福音。

靈糧透視

上帝賦予為人父母者一項責任,就是要將聖經真理教導自己的兒女。提摩太是一個混血兒,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使徒行傳16章1節)。不過,提摩太自小受教於母親和外祖母(提摩太後書1章5節),使他“從小明白聖經”,而這聖經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3章15節)。 在舊約中,上帝向亞伯拉罕和撒拉確立了為人父母的責任。這對夫婦當時雖然沒有子嗣,但上帝向他們保證,他們很快就會有一個兒子(創世記18章10節)。接下來,上帝要亞伯拉罕吩咐他的子孫和眷屬,遵守上帝的道,秉公行義(19節)。日後,當上帝賜下律法時,更強調了父母的這項責任和特權。上帝殷切叮囑父母和祖父母,要讓下一代明白聖經真理,並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申命記4章9節,另見6章7節;詩篇78篇3-6節)。

作者: 沈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