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 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九)
董智敏

经文:诗篇一百一十九篇 65-72节(Tet)

65 耶和华啊,你向来是照你的话善待仆人。

66 求你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

67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

68 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69 骄傲人编造谎言攻击我,我却要一心守你的训词。

70 他们心蒙脂油,我却喜爱你的律法。

71 我受苦是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

72 你口中的训言(或译:律法)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

诗人继续分享自己经历,他一层一层补充了自身经历所带来的深刻体会。诗人曾经走迷了路,更因而受苦,现在已经回转并遵守神的话。「走迷了路」这个字在旧约只出现四次,包括在利未记和民数记,翻译为「误行」(利五18民十五28),可以解为无心之失,犯罪者需要为此而献上赎愆祭。在约伯记译为「被诱惑」(伯十二16),此字第四次出现便是诗篇一百一十九篇了。

诗人曾经犯错,属于无心之失的走错路,按前文所言,诗人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时,他便发现自己的问题,更立即修正自己的错误。原来在过程中间,诗人更因此而受苦,虽然诗人没有交代他受苦的内容,但诗人看待这一次因犯错而受苦为「于我有益」的事情,「为要使我学习你(神)的律例」。对诗人而言,这次受苦事件是一个善意的教训。

按照走迷了路这个字的意思,既有被诱惑之意,也有无心之失的解读。在66节,诗人向神祈求,「求你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精明」一词直译为「美善的审判」,就是判断的能力,分辨真假善恶的能力。由此可见,诗人的无心之失,跟他的分辨与判断有关,诗人确实是被诱惑而做错了决定,才引来自己走错路。因此,受苦让诗人回想自己的行为,他才醒悟过来。难怪他认为「我受苦是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就算是神让他受苦,他仍然深信神本为善,所行的也善(68);为要使他学习神的律例。

让我们再细味诗人的分享:

65 耶和华啊,你向来是照你的话善待仆人。

66 求你将精明和知识赐给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

67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

68 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

69 骄傲人编造谎言攻击我,我却要一心守你的训词。

70 他们心蒙脂油,我却喜爱你的律法。

71 我受苦是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

72 你口中的训言(或译:律法)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

诗篇一百一十九篇的第九课是「于我有益的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