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 不要棄絕神的管教
謝挺博士

箴3:11~12│《環球聖經譯本》

11我兒啊,你不要棄絕耶和華的管教,也不要厭惡他的懲戒,

12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人,他才懲戒,正如父親懲戒喜愛的兒子。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管教,這字是與一章2節的「管教」相同,指道德上的訓練與糾正。

懲戒,或譯「責備」,這字用於爲了教導與教育的動機而責備,也有懲罰的意思(箴1:23;結5:15)。

管教與懲戒當用來形容神,通常都是因着教導的緣故,而不是無理取鬧或出於自私。在這裏,智者勸他的學徒不要棄絕耶和華的管教,也不要厭惡祂的懲戒,原因是因為耶和華的動機,不是爲了自己的好處,而是爲了受懲戒者的好處;神所愛的,祂纔會懲戒。智者比喻這種因愛而管教的心態,就像父親疼愛兒子一樣的愛,看到兒子做錯事,不能不糾正。棄絕與厭惡都是出自人內心的決定,而愛與疼愛乃是出自神內心的感受。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你有沒有被神管教的經歷?當時有何感受?從中學到了什麼功課?

二、當你明明做錯事或不順服神而受到神的管教時,你通常採取什麼態度迴應神?是拒絕、厭惡、無動於衷、勉強接受,還是抗議?要知道,神是爲了你得好處才管教,因為你是祂的兒女,祂才管教與懲戒。願我們不拒絕祂的管教,並且從中學習與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