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2:10│《環球聖經譯本》
10我眼所求的一切,我都不禁止;任何歡樂,我的心都不拒絕。我心在勞碌中歡樂,這就是我在一切勞碌中所得的份額。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份額”,或譯“分”,這字原指“產業”。“份額”在這裏的意思是被分出來的一部分,可指財產或物業。在傳道書中,“份額”特別指神賜人的那部分,即神給人的範圍,人無法超越或挑戰的東西,例如神給人的時間(2:21,3:22,5:17∼18,9:6、9,11:2)。
身為一國之君,擁有一切財富,享用世上享樂,並有過人智慧,所羅門盡情尋找生命的意義。所有他眼睛所要的,他都沒有保留地去滿足。我們每天都會看到一些想要的東西,試思想我們所看到的都能得到,那會是怎樣的情況?所有能使他歡樂的,他也不拒絕自己,使自己盡情享受,原因是所羅門發現歡樂的祕訣:從勞碌所得的歡樂,這就是他的份額。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份額。能夠活着,就是在這世界裏有一份額;能夠工作,就是在我們的工作上有一份額;有家庭的,就是在家庭中有一份額;有投資的,就是在我們的投資中有一份額;有勞碌的,也是在勞碌中得份額。能夠知道與接受什麼是我們的份額,就會有歡樂。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今天,什麼是你的份額呢?你能夠接受你的份額,從而得着歡樂嗎?
神給人的份額就是神給人的範圍,是人無法超越或挑戰的東西,這信息對你有什麼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