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 愛的警戒
魏馬文

今日經文:馬太福音18章15-20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馬太福音18章15節

在2010年,印尼羣島的蘇門答臘島遭海嘯侵襲,超過四百人罹難。然而,如果當時海嘯預警系統運作正常,人們得到警戒,就可避免造成傷亡,或是將傷害降至最低。在海嘯發生之前,偵測海嘯的感測器網絡(浮標)早就掉落飄走了。

耶穌說門徒有責任警戒其他主內肢體,要小心那些會危害他們屬靈生命的事物,包括不悔改的罪。耶穌教導我們該怎麼做:若一位信徒受到另一位信徒的冒犯,可以帶着謙卑和禱告的心,私下向這冒犯人的信徒“指出他的錯來”(馬太福音18章15節)。若這人悔改,就化解了衝突,恢復了關係。但若這人拒絕悔改,那麼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幫忙解決紛爭(16節)。若這犯罪的人依舊不悔改,就要把這個爭議告訴“教會”(17節)。假使這人還是不肯悔改,就要將其逐出教會,不過眾人當然仍繼續為這人祈禱,並展現基督的愛。

身為基督徒,讓我們為自己所需的智慧和勇氣禱告,使我們能對別人有足夠的關心,能懷着愛心彼此警戒和提醒:不悔改的罪會帶來多麼大的危害,以及回到天父和其他眾信徒身邊是多麼喜樂。讓我們時時謹記,“有[耶穌]在[我]們中間”(20節)。


你要如何謙卑慈愛地向人指出他所犯的罪?

不悔改的罪會帶來什麼危害?


親愛的上帝,當我看見某些人墮落犯罪時,

求禰使我能有足夠的愛心勸誡他們。

靈糧透視

馬太福音18章15-20節包含三種觀點,有時會被視為互不相關。不過,第15-17節決定了如何解釋第18-20節。

15-17節描寫犯了罪的基督徒得到饒恕、與人和好的過程,並闡述主內弟兄姐妹有互相指正的責任,就是有罪時要面對,認罪後要和好。在這樣的前提下,顯然18-20節所提到的地上和在天上的捆綁,以及兩人同心合意地禱告必得成全,乃是指信徒在基督裏面的饒恕及和好。地上和在天上的捆綁表明教會是以上帝的權柄給予饒恕及和好,而兩人同心合意地禱告是一種保護措施,在給予饒恕及和好的過程中,防止濫用單一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