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 …’” - 太 18:21
每當我讀到耶穌所講的那個不肯饒恕的僕人的比喻時,便會怒火中燒。我的想法是:“這人是多麼忘恩、卑鄙、和貪心,他的為人簡直一無是處!”他欠的債是他窮此一生也無力償還的。可是,當這筆鉅額債務被免除後,他卻執意要追討另一個只欠他少量借款的人。這個被免了債務的人自己得了憐憫,但他竟不肯憐憫欠他債的另一個人。
為這件事感到憤怒並沒有錯,事實上,耶穌期待的正是這樣的反應,然而我們一定不可以止步於這種憤怒的情緒。耶穌構思了這個故事,是要幫助我們以神兒女的身份,去忠心地思想和行事。我們應該怎樣迴應神向我們彰顯的慈愛呢?神已經赦免了我們那筆巨大的罪債;我們是否能夠同樣地對待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呢?
我們很容易懇求神饒恕我們、但我們對其他懇求饒恕的人卻仍然懷有積怨和惡意。我們很容易記着和怨恨別人對我們說敵對的話和做敵對的事。然而,假若我們接受了神的饒恕、但卻不肯饒恕別人的話,我們就和耶穌的比喻中那忘恩的人沒有分別了。
耶穌教導我們要饒恕人、並且要不斷地饒恕,以致我們無法數算我們饒恕了多少次。當我們與聖靈同行時,我們便被聖靈改變,而神的恩慈也開始從我們生命中涌流到別人生命中。
禱告
父啊,感謝你饒恕我的罪。求你激勵我去饒恕別人,讓他們看見你彰顯在我身上的赦罪的恩慈。奉耶穌的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