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 察驗
麥耀光

箴言廿八7-11

7謹守教誨的,是聰明之子;與貪食者為伍的,卻羞辱其父。

8人以厚利增加財富,是給那憐憫貧寒人的積財。

9轉耳不聽教誨的,他的祈禱也可憎。

10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裏;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11有錢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寒人能看穿他。

從昨天的經文中,我們思想過幾種人和他們的觀念;而今天我們要看的5節經文,則以不同的角度來思想。財主與窮人出現在第811節,我們將分開來思想。第8節:「人以厚利增加財富,是給那憐憫貧寒人的積財」。財富本身並沒有錯,可以是用才智和勤奮而獲得,在舊約,財富是神賜福的一個途徑 (十22「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可是,這人「以厚利增加財富」是恰當的嗎?從經濟學及摩西的律法角度來看,借錢給人而從中取利是可以的,這就正如申廿三20所說的。可是,從憐憫的角度,神曾明明地說:「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息」(出廿二25)。這也同樣應用在家屬身上 (申廿三19)。合法的獲利是合宜的,而施捨同樣蒙福。神會賜福那些恩待有需要者的人,有舊約的作者也說明了這觀念:「恩待人,借貸給人,他的後裔也必蒙福」(詩卅七26)及「憐憫貧寒人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報償,耶和華必歸還他」(箴十九17)。智者從這格言中,使讀者明白三個信息:不合法積聚的財利會被取去、禁止惡待窮人,以及要幫助有需要的人。

9節:「轉耳不聽教誨的,他的祈禱也可憎」。教誨可翻譯為「律法」,這是這個詞第三次在本章出現了 (第479節)。「不聽」不單指不想聽或聽不進去,更指向不願意順服律法的教導和要求。這樣,他就無法被神的話所塑造,更不能活出神喜悅的生活方式了。這人一方面不聽律法,另一方面卻又向神祈求,但他只向神求他所需的東西,卻不願意遵守神的誡命。神不喜悅這人的生命,故此他參與所謂的宗教禮儀不會被悅納,正如十五829所說:「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祈禱」。

11節「有錢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寒人能看穿他」。有錢人和貧窮人的對比在這段中已是第二次出現了;同樣,「聰明」這詞也出現了兩次 (第711節)。兩次描述「聰明」都不是指向有錢人,乃是指謹守教誨的人和貧寒人。「聰明」可以翻譯為「明達」(呂振中譯本)、或「察驗」(“discerning,” NIV)。誰能看透事情呢?是有錢人嗎?不一定。能賺錢的人,是有實力的,不作虧本的生意,不作低迴報的投資;甚至他們因專業成功,表示他們有賺錢的能力,因而自視有智慧。他們自以為是,因為在他們眼中自以為是成功人士。有學者指出他們是假裝有智慧而已。相對地,那些貧窮人可能沒有賺錢的頭腦,卻有明達的心、察驗的靈,視線不停留在物質的層面;他們有屬靈的視野,這不是由社會地位高低所決定的。智者或許暗示兩個原則,就是:智慧是不分階級的,以及驕傲自滿不是智慧的表現。

反思

你對今天的靈修有甚麼得著和領受呢?是否停留在「知」的層面呢?耶穌說:「你們既知道這些事,若是去實行就有福了」(約十三17)。求主加力,使我們於行動中實踐所知的;

求主幫助我們知道如何以屬靈的視野來看人際關係、教會生活及社會現象等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