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15:1~4│《环球圣经译本》
1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你们进入我赐给你们居住的那片土地之后,
3如果要以牛或羊为礼物献给耶和华,作燔祭、还愿祭、甘心祭或你们节期的祭,作可喜悦的馨香献给耶和华,
4献祭的人也要献以下的供物给耶和华:十分之一伊法上等粗粒小麦粉作素祭,要与四分之一欣油调匀。」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民数记第十四章结尾讲述以色列民因为悖逆神,在灭绝城遭到败绩。民数记第十五章却话锋一转,讲到以色列民进入应许之地以后当有的作为。第1~31节像是利未记一至五章的浓缩版,且假定读者已熟悉那些规定,在此只是补充。经文可分为三段:
一、献牛羊作燔祭与平安祭(1~16节):有三点特别注明:第一,希伯来文’iššeh由于字形与「火」(’eš)相近,过去常译为「火祭」(3节)。但是近年学者认为,这个词很可能与乌加列文有关,意思是「礼物」。第二,不论献燔祭或平安祭,都要与油、浇酒祭及上等粗粒小麦粉一起献上,作为「耶和华喜悦的馨香礼物」(10、13、14节)。第三,不论本族人或寄居者,规定都是相同的。「本族人」是指以后出生在应许之地的以色列人,「寄居者」则指生活在他们中间,认同以色列信仰的外族人。
二、献谷物作素祭(17~21节):要把面团的首份献给耶和华作「奉献物」,这也是祭司和利未人的合法收入。以上这些规定,间接保证以色列民必定得着应许之地,开始农牧的生活。这些都是自愿献的祭,是人民敬拜神的时候当献的礼物,表明与神之间良好的关系。但是以下的规定,则是被迫献的祭,为要修补与神之间破裂的关系,也是神给犯罪者开的恩典之门。
三、献赎罪祭的规定(22~31节):「无意中犯了过错」是指非故意、不小心犯错。若是全国的罪,要由祭司代表全体人民献上赎罪祭,以色列整个群体和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寄居者就蒙赦免。若是个人的罪,则由祭司协助个人献赎罪祭,不论以色列人或寄居者都用同一套指示。若是明知故犯则要受罚,这是指「故意犯罪」,原文的意思是「以高傲的手段行事」,这样不论以色列人或寄居者,都没有赎罪祭给他们。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不信的以色列人不得进入迦南地,反而他们口中会被吞灭的「妇孺」却要进去。这说明神的应许不会撤回,却是给那些配得的人。这对于你持定信仰、坚定倚靠神,有什么意义?
二、重温圣经中关乎重生得救、在基督里得享丰盛生命的一些宝贵应许。为你自己、为你的弟兄姊妹相信神应许的心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