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3:11~13│《环球圣经译本》
11耶和华对摩西说:
12「看哪,我亲自从以色列人之中取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所有最先出母胎的长子,因此利未人属于我。
13这是因为所有头生的都属于我;我在埃及地击杀所有头生的那天,就已经把以色列里所有头生的都分别为圣归我了,人和牲畜都归给我,我是耶和华。」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民数记第三章讲利未人,有三个重点:
一、亚伦的儿子:亚伦共有四个儿子,都受膏作祭司。拿答、亚比户在受膏承接圣职的那一周,因为献上「违规的火」,被神当场处死。「违规的火」原文的基本意思是「外来、陌生、另类」,引申指不合常规、违例、未经批准或被禁止的事物,很可能是指不是从祭坛上取来的火(4节;利10:1,16:12)。这个词也对应下一段的「外人」,如果冒失进到会幕,也会被处死(10、38节)。亚伦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则要负责监督所有利未人的工作。
二、利未人职责:利未人协助亚伦祭司,有两方面的职责:第一,在会幕前「执行职务」,包括担任会幕的守卫,避免外人冒失闯入(7节)。第二,「做圣幕勤务」,特指组装拆卸、搬运会幕及其中的器具等(8节)。前者是安营之时,后者是以色列人行进时。第7、8节帐幕的「勤务」,原文的基本意思是服侍、工作,通常含有劳动之意。在有关会幕服侍的经文中,这个词几乎只用于祭司以外的利未人,而不用于祭司(民18:7是惟一可能的例外)。
三、代替头生的:圣经在此首次讲到选取利未人,是为要代替以色列人中头生的。原本在以色列,神拣选每一个以色列家庭的长子为祭司,向神献祭(出13:2,24:5);但是特别在包金牛像事件之后,神就选取利未人「代替」各家的长子,在会幕里事奉神(民3:12、41、45〔2次〕,8:16、18)。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神的赐福,一经发出,就不收回。但如果人不配得,就转而赐给其他的人。数算一下,神赐给你哪些福分?你有没有珍而重之地看待和持守所领受的福分?
二、除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每家的长子,我们还可思想旷野中新生的一代,代替出埃及的第一代,得享应许之地;撒督代替以利家的祭司;大卫代替扫罗为以色列的王;马提亚取代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在信仰历程上,你会不会轻忽了神赐给你的事奉机会,以致失落了某些事奉的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