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 - 羅 5:1(新譯本)
稱義是神的法律行動。這是在神設立的法庭上完成的,也發生在我們的生命中,都是因着耶穌成就的工作。稱義是充分的、不改變的。新入門的信徒和最老練、最忠實的信徒一樣可以被稱義。
保羅在羅馬書5:1教導我們有關稱義的四個重要真理。
首先,神是稱義的發起者。我們得以稱義,不是因自己的美德,乃是因基督的美德。
第二,我們因信稱義。故此,信心是我們稱義的管道。
第三,稱義的果子就是我們與神和好。我們與神和好,獲得重生,進入神的家。
第四,稱義的中保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有這些屬靈的祝福都是藉着拯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
基督是我們的義。祂是我們的平安。我們在祂裏面有豐盛的救贖。
禱告
主啊,神啊,信靠基督的義使我稱義,使我心裏平安,心得安慰。我蒙救贖不在於我,而在於你。奉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