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 羅 12:18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行動是在1948年開始的。自開始以來,維和部隊在世界各地執行了72項任務,其中12項到今天仍然在持續進行中。
作為基督徒,我們也同樣蒙召作維護和平的使者。這個來自聖經的呼召,吩咐我們要以行動來實踐愛心。我們在基督裏蒙召、以真誠中肯和切實可行的方式來愛人,我們可以透過忠誠、謙遜、慷慨、火熱、同理、和樂於助人的心,來實踐愛人如己。
當使徒保羅談論這些事,他勸我們要“與眾人和睦。”他也補充說:“若是能行”和“總要盡力”去做。我們需要設身處地考慮到,我們的罪性會影響我們與人的關係。
聯合國維和部隊的第一個任務,是維持1948年亞拉伯與以色列之間的停火協議。40年之後,和平部隊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時至今日,他們在中東的這項授命仍然在有效運行。
在現實生活中,對我們來說,要在任何時候與每一個人和睦共處,大概是不可能實現的。然而,我們必須努力與人保持和睦的關係。這個標準有時很難達到,並且顯得平淡乏味,但它卻是我們一生的呼召。而身為和平使者,我們有值得期待的獎賞:就是神的平安和喜悅。
禱告
主啊,惟願我們能像你愛我們那樣去愛他人 - 滿有憐憫和關懷。求你賜我們智慧,在日常與人相處的關係中,做一個和平使者。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