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 舍弃自己的权利
叶松茂

经文:约翰一书 3:10-18

这就显明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了。凡不行义的,不是出于神,不爱他弟兄的,也是如此。我们要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到的信息。 不要像该隐;他是属那邪恶者,杀了自己的弟弟。为甚么杀了他呢?因为自己的行为是邪恶的,而弟弟的行为是正直的。 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惊讶。 我们知道,我们已经出死入生了,因为我们爱弟兄。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凡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知道,凡杀人的,没有永生住在他里面。 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缺乏,却关闭了恻隐的心,神的爱怎能住在他里面呢? 孩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或舌头上,总要以行为和真诚表现出来。

昨天的经文指出有魔鬼的儿女与神的儿女两大阵营,约翰接着表示有一个方法分辨你在哪一个阵营,神的儿女会以舍己的行动彼此相爱,反之魔鬼的儿女就恨自己的弟兄,像当年该隐因为妒忌只有他弟弟的供物被神悦纳 (创4:1-16), 心生愤恨杀了他。使徒约翰再次黑白分别地把所有人分成两大阵营,彼此相爱的就是神的儿女,而未能彼此相爱的,就是等于「恨自己弟兄」,「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

主耶稣说「凡向弟兄动怒的⋯必须遭受地狱的火」(太5:22) ,约翰在这段经文说「凡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不过约翰更进一步表示,未能以行动去爱人的,就已经是恨弟兄,也已经等于杀人了。他用了一个当时教会常见的情况说明:「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缺乏,却关闭了恻隐的心,神的爱怎能住在他里面呢?」(约一3:17)。亲眼看见另一个信徒家庭穷困潦倒,可能小孩子的下一顿饭都有问题,我们却只是说「为他们祈祷」,未能马上施予援手,就是「见死不救」,就是恨恶他们,亦等于杀死他们,亦证明了自己是魔鬼的儿女。

思想:

不施援手的人可能会想:我也有孩子啊!我只不过想储存一点钱,希望自己孩子将来生活和教育都可以改善,这也是爱子之心,有什么不对啊? 为什么说我是魔鬼啊?!

主耶稣吩咐:「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彼此相爱。」(约13:34) 而耶稣是怎样爱我们的呢?「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 「舍命」不只是放弃性命,也是放弃原来属于自己的一些权利,去帮助有需要的弟兄姊妹。这可能会「入肉」(粤语,指痛到心里、牺牲很大),需要放弃一些原来对你和你家人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