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约翰一书 3:4-10
凡犯罪的,就是做违背律法的事;违背律法就是罪。 你们知道,基督曾显现是要除掉罪;在他并没有罪。 凡住在他里面的,不犯罪;凡犯罪的,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孩子们哪,不要让人迷惑了你们;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基督是义的。 犯罪的是出于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是为了要毁灭魔鬼的作为。 凡从神生的,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所生的。 这就显明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了。凡不行义的,不是出于神,不爱他弟兄的,也是如此。
使徒约翰在此清楚描绘世人有两大敌对的阵营,也可以说是两个家族或两个大家庭,一边是神的儿女,另一边是魔鬼的儿女。魔鬼这个大家庭的主要特征就是犯罪「违背律法」,不是偶尔违背某一条律法,而是持续在一种无法无天(lawlessness)的状态。似乎当时教会中有人「迷惑了你们」(3:7),宣称这种无法无天的状态是正常的,是没有问题的。同样一批人亦可以宣称自己没有犯罪 (1:8),方法是通过各种玄妙的、似是而非的哲理,把各样不道德的事情说成是正常的、没有问题的,甚至是正面的。于是他们就一边活在无法无天的状态中,另一边却理直气壮地宣称从来没有犯罪。
使徒约翰清楚表明信徒作为神的儿女有「神的道」在他里面, 原文直译「神的种子」,是比喻一种跟从神的生命力量和生活法则。所以我们「不犯罪」,也「不能犯罪」,意思是我们不会处于一种持续犯罪(keep on sinning)的情况中。基督显现来到世间就是要「除掉罪」,即是向敌对阵营宣战,「要毁灭魔鬼的作为」。这些描述,都是要令我们明白,两大阵营之间,没有任何妥协空间,我们倘若停留在无法无天的犯罪状态,其实已经选择了魔鬼的阵营。
思想:
倘若今天有人在社交媒体称呼你为「魔鬼的儿女」,你会有什么反应?会十分愤怒吗?会马上反驳吗?使徒约翰说,如果你今天容许自己持续犯罪离开神的要求,其实就是无法无天,你就是「魔鬼的儿女」。你今天在哪个阵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