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脫離險境
潘艾梅

今日經文:但以理書6章10-23

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但以理書6章22節

當塔赫和妻子唐雅成為基督徒時,便知道在自己的國家會遭迫害。一天,塔赫被蒙上雙眼、戴上手銬,關入監牢,被控叛教。在出庭受審前,他和唐雅約定不會背叛耶穌。

但在宣判時,卻發生了讓他萬分驚訝的事。法官說:“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想把你從鯨魚和獅子的嘴裏救出來。”那時,塔赫知道這是上帝的作為,否則他無法解釋為何法官會提到兩處聖經的典故(參閱約拿書2章;但以理書6章)。就這樣,塔赫獲釋出獄,後來與家人流亡他鄉。

塔赫的意外獲釋與但以理的經歷互相呼應。但以理是很有才能的監察長,升職在即卻遭同事嫉妒(但以理書6章3-5節)。這些人密謀陷害但以理,說服大利烏王制定法令,禁止民眾向國王以外的任何神明或人祈禱。但以理沒有遵守法令,仍照常向上帝禱告。大利烏王別無選擇,只好把他扔進獅子坑裏(16節)。但上帝“救了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27節),就像祂透過法官,讓塔赫出人意料地獲得釋放一樣。

現今,許多基督徒因跟隨耶穌而受苦,有時甚至慘遭殺害。但若我們堅信上帝能以超乎想像的方式施行拯救,那麼面臨的迫害,就能加深我們的信心,因為我們知道,無論面臨任何難關與逼迫,上帝都與我們同在。


塔赫和唐雅對信仰的堅持,

讓你有什麼感觸?

你要如何堅信上帝有無限的能力?


拯救人的上帝,

當我感到有重重障礙難以克服時,

請幫助我仍能信靠祢。

靈糧透視

但以理書6章指出,波斯國王不可更改或撤回先前已正式下達的禁令(81215節)。因此,儘管大利烏王對自己早先頒佈的禁令深感遺憾(1418節),但卻還是得按照法令懲罰但以理。

被扔進獅子坑這種刑罰,有時被稱為“神明裁判”或稱為“神明審判”。這是指讓被指控的人處於足以喪命的情況(例如被獅子咬、被烈火燒或吞食毒藥),但如果上帝親自幹預,使這被指控的人在必死的情況下,竟奇蹟般地得到拯救、毫髮無傷,就證明他是無辜的。

作者: Monica La R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