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一個人的職業往往需要花費最多的時間和精力—這就是我們謀生的方式,且希望藉此能帶來滿足感。但還有另一種看待職業的方式:“天職之約”,這是英國神學家賴特推廣的一句短語。天職之約是賦予每個人的“使命”: 將神的榮耀反映在世界上,將創造的讚美歸回給神。
這兩種職業的主要區別在於,一種是暫時的,另一種是永恆的。雖然我們在世上的職業可以成為使命的一部分—因為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3:23)—但最後它將不可避免地會結束。但我們作為神形象承載者的使命(創世記1:26-27)是永恆的。當我們過渡到新天新地時(啟示錄21:1),我們將繼續我們永恆的使命,即榮耀神。
神將永恆放在你心中是有原因的—來提醒你,你永恆的目的是榮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