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 - 太 26:23
耶稣提醒我们,我们与神的关系和我们与人的关系是相互关连的。所以,在我们来到主的圣餐桌前时,我们应该反省我们与神和与我们教会大家庭里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 - 甚至包括与教会之外的人的关系。
然而,假若我们与某弟兄或某姊妹有冲突,尽管我们已经尽力去饶恕和/或请求对方饶恕,也未能和解呢?。使徒保罗在罗马书 12:18说:“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但是,如果我们与这人的冲突仍未能达成和解,而对方没有兴趣去这样做,我们怎么办呢?若在生命中带着这个破碎的关系,你仍然可以领受主餐吗?一般来说,我认为是可以的 - 如果你真的已经用尽方法来寻求与这人和解、而你又为将来更深的和解留有了余地的话(因为饶恕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最后请让我们记着,有什么人曾经在耶稣的最后晚餐中出现。耶稣知道,在祂怀着最深切需要的那个时刻,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可能离祂而去,而其中一个门徒甚至会为了金钱而出卖衪。然而耶稣仍然与他们一起相处、爱他们、邀请他们领受这神圣的晚餐。对每一个人来说,在我们还在与祂为敌并且还是罪人的时候、神在基督里已然爱了我们,这个事实(罗马书 5:6-11),实在是给每一个人最好的福音。
祷告
主啊,我们虽然得罪了你,但你仍然赦免我们并牧养我们。求你帮助我们向他人彰显你的恩典。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