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 祭司的職份
每日箴言

彼得前書 2:9-10

“你們是… 有君尊的祭司 … 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 彼前 2:9

我要問你一個問題:聖經中祭司的主要工作是什麼?

祭司的責任是作為神和百姓之間的中保,他代表百姓來到神面前,接受神的指示和祝福。

神子民的祭司蒙神委派去教導百姓神的律法、指示他們怎樣與聖潔的神一起生活、遠離罪惡和盡力按神的吩咐而生活。在出埃及記 19:6,我們看到神呼召祂的子民要成為祭司的國度,好叫他們能夠把神所賜的福份傳給萬國。

在新約聖經中,教會也得到相同的使命。教會是由所有跟隨耶穌的人組成的,耶穌乃是我們至高的大祭司(希伯來書 4:14-16),祂同時也是救我們脫離罪的救主(馬太福音 1:21)。藉着在十架上受死,祂為我們償付了罪的工價、使我們與神和好、又賜我們永遠與祂同在的新生命。

透過耶穌,神為我們每一個人提供了脫離罪和進入豐盛生命的途徑。

禱告

天父啊,當我們喫主餐、明白耶穌為我們把自己賜給我們時,惟願我們更加認識你的公義和憐憫,好叫我們身為你的祭司,有能力與世人分享你的好消息。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