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 耶穌深層次的憤怒
葉應霖

經文:可三1~6

1 耶穌又進了會堂,在那裏有一個人,他的一隻手萎縮了。 2 眾人爲了要控告耶穌,就窺探他會不會在安息日醫治那人。 3 耶穌對那手萎縮了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4 他又問眾人:「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合法的呢?」他們都不作聲。 5 耶穌怒目環視他們,因他們的心剛硬而憂傷,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原了。 6 法利賽人出去,立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除掉耶穌。

耶穌繼續在安息日與一班宗教領袖出現衝突。作為五個衝突的終結,故事的結束是叫人心寒的:「法利賽人出去,立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除掉耶穌。」耶穌接而連三地在安息日與宗教領袖正面衝突,由此可見,耶穌在馬可福音裏面的角色,不可以過份地以「彌賽亞的祕密」(Messianic Secret)這個講法去理解(不是否定它)。事實上,耶穌若要自己身份的祕密,祂不應在安息日做事,祂既在安息日做工作,就一定會得罪那些宗教領袖,祂亦不能保持低調。

根據猶太拉比的著作《米示拿》安息日篇 7:2,猶太人有三十九項安息日不可做的類別,包括收割、犁耕、捆禾等。另外,《米示拿》又提到,假若一個人有生命危險,在安息日那天救治他是沒有問題的;在安息日亦可以協助一個婦女生產,因為那亦可能有生命危險。按此原則,醫好枯乾的手就不可以了,因為那手的毛病不構成生命危險,所以應該等到第二天。但耶穌卻沒有等。

為什麼耶穌要「衝着」安息日而來呢?或者,這是其中一個以色列身份的核心問題。安息日三十九條的禁令,或許已經成爲了以色列信仰生命的大多數;安息日亦是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身份界線。結合割禮及猶太飲食的禁忌(Kosher),第一世紀的以色列人的宗教信仰,似乎已經發展到一個僵化的地步。法利賽人添加的種種規矩,與上主當初頒佈律法時的原意,亦顯得越來越遠。人成爲了這種宗教的犧牲品,人的心變得越來越自以為是,這就是那一代宗教領袖的「律法主義」。問題的核心不是不靠恩典,是心硬(πώρωσις τῆς καρδίας αὐτῶν)。

為此,耶穌感到憤怒。祂的憤怒不單是情緒,更是一種對人心深處及社會結構性的罪惡之厭惡。因此,祂的憤怒也是受控的。憤怒沒有叫耶穌思考怎樣以暴力去消滅惡人,惡人卻會思考怎樣以暴力去消滅耶穌。惡人亦有他們殺耶穌的理由:「凡干犯這日的,必被處死」(出卅一14)。惡人熟悉聖經,惡人卻不認識耶穌。

思想:

  1. 你上一次深深的憤怒,是爲了什麼事情?

  2. 當你與耶穌有好的關係時,你的憤怒會有什麼特徵?當你與耶穌沒有好的關係時,你的憤怒又會有什麼特徵?

  3. 當你與耶穌的關係要由不好變成好的時候,往往牽涉到憤怒的轉化。你願意不再心硬,容讓耶穌更新你的憤怒的關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