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问 礼拜三

第95問:應爲誰施洗呢?

答:對有形教會以外的人,要到他們認信基督,並且願意順服祂時,纔給他們施洗;但有形教會之成員的嬰孩都應受洗。

禮拜三

這個問答的答案教導我們,如果人沒有信基督,也不願意爲祂而活,那麼他就不該受洗。但是,這一問也教導,當作爲父母的信徒有嬰兒,他們應該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就給他受洗。這是因爲,洗禮是上帝與百姓立約的記號。在舊約時代,生在上帝家裏的小孩子領受舊約的記號,就是割禮。

在聖經中,多處講到上帝與百姓立約。如果你閱讀這些經文,你就會發現,上帝常常告訴百姓:“我是與你和你的後裔(兒女,以及兒女的兒女)立約。”當上帝爲亞伯拉罕設立割禮,作爲祂立約的記號,祂命令亞伯拉罕給兒女割禮。當上帝百姓的家裏添了男孩,他就要在很小的時候就受割禮。請讀創世記17:10-12

創世記17: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創世記17:11 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創世記17:12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當舊約的父母給男孩子受割禮的時候,他們是在順服上帝。父母是在表明,這孩子是生在上帝的約中的。他們承諾要把孩子作爲上帝百姓的一員來撫養。父母是在表明,他們相信上帝能叫孩子憑信心遵守上帝的約。